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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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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单位的临时工,因公差点把命丢了,住院两个多月,至今还未痊愈,该单位现在找我索要医药费,而且不给发工资,说不给就起诉我,狠是心寒,人性何在?公理何在?求助。。。为该事现在我连死的心都有,我想不通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是为公受伤的。。。。。我应该如何做?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枝江城管局的临时工,在单位门口被商贩用刀捅了三刀,当时差点死了,幸亏抢救及时才脱离生命危险。当时宜昌电视台还报道了的,宜昌市的领导也来看过我,可是我现在人不能做什么体力活了,现在单位不给我发工资,单位还找我索赔医药费,之前我抢救的时候是单位出钱的。想死的心都有了,为单位做事,得到这样的结果。大家帮我讨个说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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