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塔小区8栋楼2单元的住户,快一个月了,楼上房屋的住户只要一用水,水便不停地渗透滴落在我家,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我去找楼上的住户交涉,对方却称自己是租户,房屋并不是她的,是原来的业主租赁给她住的,没有修缮的义务。我又联系原来的业主,对方却换了手机号,一直联系不上。无奈之下,我只能将情况向所在的杨湾社区居委会反映,希望他们能出面帮助解决。谁知,杨湾居委会工作人员却百般推诿,根本不愿意出面解决问题。居委会的负责人甚至直接对我说,他们管不了这事,实在不行就让我态度放狠一些,把住户直接赶走。我就纳闷了:这是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么?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激化矛盾么?本来很小的一件事,为啥就这么难解决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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