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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房产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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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2-11-27 15:2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47823093 于 2012-11-27 17:35 编辑


最近总是收到开发商发来的“恐吓”短信:请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尽快办理,否则引起任何法律责任与他们无关。请问一下,未办理房产证会引起哪些后果?注:已交房且装修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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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上海市 2012-11-29 21: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南偏南 发表于 2012-11-28 23:21
错误。没有办房产证,房子依然是你的。房子自交付之日起,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给买受人。
办证的意义在于 ...

据我所知,如果自己住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之后房子若是有个什么动迁的,冒似补偿不到本人名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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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2012-11-30 10: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钱买了房、装修入住了不想办房产证?还是不要房产证?。真不晓得你么样想的,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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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30 09: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j8 发表于 2012-11-29 19:02
楼主有不办证的自由和权利。

这个自由与权利可以有,但也有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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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2-11-30 09:1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收房产税,国土部门催开发商办?
另外一个说法(开发商自己员工跟我说的),我在银行按揭的房款,有部分未拨付给开发商,银行要求业主办理房产证后再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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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12-11-29 12: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钱都出了,还在乎这个?
另外房产税马上出台了,估计会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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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29 09: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上面有明文规定:房子预售,都需要备案登记,这个是有对抗效力的。"我找遍了《物权法》,也没发现有原文,谁能告诉我在《物权法》的那条那款?真心的希望楼主不要在若干年后,为了办房产证,四处奔波或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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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28 23: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南偏南 发表于 2012-11-28 23:21
错误。没有办房产证,房子依然是你的。房子自交付之日起,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给买受人。
办证的意义在于 ...

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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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2-11-28 23: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widy110 发表于 2012-11-28 22:07
没有房产证房子就不是你的。

错误。没有办房产证,房子依然是你的。房子自交付之日起,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给买受人。
办证的意义在于,确认权利,对抗他人、以及以后抵押、5年内交易方便等。
现在的房子一般不敢一房多卖,原因是《物权法》上面有明文规定:房子预售,都需要备案登记,这个是有对抗效力的。如果,已经备案的房子,开发商再拿出去卖,就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但是这个备案登记的效力是有期限的,一般交房之日3个月以后失效。不过,这时一般你已经拿到了钥匙,并且是房子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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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河北省保定市 2012-11-28 22: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知道鄂州金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我想找到该公司,其主要原因是他们原来在鄂州开发的房子,因各种原因有的还没办土地证。
现在必须补办,但需要公司出具有关手续。 听说公司在鄂州还有联系人,就不知道如何找到他。
有小得的麻烦告诉我,在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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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2-11-27 19: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任何后果
你没有办房产证,现在也是房子的所有权人,跟KFS没有半毛钱关系
顶多就是以后想卖房的话,可能5年内有比较重的税收。这个日期的起算点是房产证上面的办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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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27 22: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开发商没有半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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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2012-11-28 17: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好心提醒你赶紧办证,其实,你办不办证关人家开发商什么事呢?还威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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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2012-11-28 17: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帽!
不办房产证,权属得不到保障。房地产商可以一房多房,可以拿去抵押。错过房地产办理时间,以后单独办,就麻烦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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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28 19: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办证的话你买的房子始终是开发商的,想卖不行,想抵押也不行。以后要是开发商注销了的话要想办证就麻烦了,而且是极其麻烦。
再说了,现在一套房子都要好几十万,你几十万给别个了什么东西都没得,你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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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28 20: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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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上海市 2012-11-28 22: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房产证房子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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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河北省保定市 2012-11-28 22: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去访下花街的农昌综合楼的原住民、建设街的东疆综合楼的购房户,他们为了办个房产证,上了多少次访?了解下他们为办房产证流的辛酸泪,你就明白了!房产证你今年不办,明年不办,总有一天你要办的,当你想办的时候,也许你办不出来了。。。。不信,你试试看吧。现在反正不会有人强逼你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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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河北省保定市 2012-11-28 22: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68 号

  《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那一天开发商不在了,你怎么共同申请登记?你还办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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