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基层领导干部来源渠道还需完善“五大机制” 车城之声 当前,全县公务员来源主要是全省公开考试选拔,基层干部来源比较单一、干部来源渠道不够宽,导致很多乡镇干部严重缺编、县直机关干部年龄严重老化,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完善“五大机制”,拓宽基层领导干部来源渠道势在必行。 建立定期补充机制,确保党政机关干部总量“收支平衡”。一是拓宽选拔范围,扩大选人视野。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选拔,坚持通过选调方式,把“211”等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选拔到公务员队伍,让优秀年轻人才成为党政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面向“五类人员”定向选拔。“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退伍军人、村主职干部”是素质较高、基层经验较为丰富的特殊群体。加大从“五类人员”队伍中定向选拔,扩大选拔比例,让达到一定服务期限的“五类人员”优先进入公务员队伍,使之成为党政机关干部的主要来源。面向社会选拔。根据急需紧缺专业、重点岗位,综合分析区位优势,打破身份、行业、地域等界限,扩大选拔范围,可面向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行选拔,不拘一格选拔各类人才进入党政机关。二是完善选拔方式,多渠道选拔各类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坚持每年定期招录一批公务员,根据编制空缺情况,每年有计划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呈报用人计划,采取全省公开统一招考方式,招录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基层一线工作。坚持定期公开选拔,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让公开选拔成为党政机关干部来源的重要补充。定期对空缺的领导职位和专业性强职位进行公开选拔,实现赛场选马、好中选优的目的,解决领导班子年龄、性别、专业知识和性格等结构性矛盾。 建立合理流动机制,加大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在注重开发利用现有党政人才的同时,着重研究由“体制内”循环向“体制外”循环的路径,加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的正常交流使用机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结合有关干部交流轮岗政策,对在同一岗位或同一单位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干部,采取调任方式,加大党政机关内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之间的交流力度,确保干部队伍“蓄水池”来源充足,实现干部进退留转的良性循环。 建立面向基层遴选机制,让县乡基层一线成为干部工作就业的“首选地”。近些年来,我县通过各种方式选拔了一大批年轻干部充实到县乡党政机关工作,基层单位“用人荒”得到了有效缓解。相对发达地区,类似于我县的欠发达地区吸引力有限,存在干部不愿来的现实问题。建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大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力度,在省直、市直部门出现空缺职位时,建立从基层遴选干部的选人用人机制,只要基层干部达到一定服务期限,就可以参与竞争。加大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可对少数职位采取定向选拔方式,专门从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干部中选拔,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让基层一线成为干部培养、干部使用、干部成长的摇篮,增强基层党政机关干部来源的吸引力。 建立保障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干部的支持力度。2012年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我县要选拔38名乡镇公务员,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经过调剂,仍然有部分职位达不到最低比例而削减了3个职位,而像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区,则存在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同时竞争一个岗位的局面,说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对党政机关干部来源产生较大影响。相对而言,经济欠发达地区待遇偏低,同样存在生活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针对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以出台一定优惠政策,加大生活补贴力度;对党政机关引进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方式,实行安家安心工程,签订服务合同。通过建立保障机制,加大经济扶持力度,为年轻干部奠定一定物质基础,解决后顾之忧,切实保障党政机关干部“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 建立退出机制,疏通干部出口,为畅通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提供更多的现实可能。一是真正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实用的干部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定性与定量的考评,把那些不适应、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调整和调出党政机关,定期补充优秀年轻干部到各级党政机关,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二是对一些年龄较大、身体较弱的党政机关干部,出台一些鼓励性政策,参照其他地区的“退二线”、“即提即退”等政策,腾出位子和编制,再采取公开招考、公开选拔等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工作,增强党政机关干部来源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