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荆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在荆州住房保障网上公示了2012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户的名单。此次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为阳光家园小区,共计330套。公示期为15天,期满后择日摇号分配。 经个人申请,街办(镇、乡政府)初审,民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房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沙市区250户、荆州区50户、荆州开发区30户共计330户家庭拟确定为2012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12月1日至15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拨打0716-4306638、0716-8212412进行举报。 公示期满后,将进行摇号分配,具体时间目前尚未确定。330套房源为位于北京东路182号的阳光家园小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首要条件为已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其次为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下,最后一个条件为承租国有公房的家庭已承诺腾退。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符合以上条件的孤、老、病、残、优抚特殊困难家庭应优先实物配租。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所需条件为,一类: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常年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2.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年收入5000元以下;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4.已婚或单身25周岁以上。二类:承租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内予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