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面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虚置、规范监管难等问题,湖北省麻城市积极推进“三村”(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走出了一条以产权制度创新实现源头治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一、在推进方式上,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近年来,该市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充分利用比较优势,乘势而上,发展很快。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保障难;征地推进阻力较大,项目用地保障难;迁进人口多,社区人员构成复杂,社会管理难;集体资产产权虚置,规范监管难。为破解这些难题,该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启动了“三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在试点村深入宣传产权制度创新的目的、意义,使各项法律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该市在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以试点村农民为主体力量,以试点村“两委会”为基础力量,以经管、财政、发改等15个市直部门为骨干力量,建立科学有力的领导体制,编制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强力推进试点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该市舍得投入,每个试点村配套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从经管等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驻村全程指导、帮助试点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科学调度,动态管理,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三是摸底调查到位。全市现有“三村”34个,其中,城中村15个,园中村3个,城郊村16个。“三村”现有农户14518户,人口52336人,耕地面积41745.9亩,集体资产20312万元,货币资金1248.46万元。通过对“三村”总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最终选择在干部群众有积极性、有创新意愿、村组集体有一定规模经营性资产的城西社区、清水塘村办试点。
四是方案制订到位。精心制订了全市工作方案,办事处和村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过群众代表会、村组干部会、党员代表会多次讨论和修改,并经村委会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最终在首届股东代表大会上一致通过后报办事处批准执行。工作专班还分别制订了清人分类、清产核资、股份配置等各步骤详细可行的操作方案。
二、在推进过程中,把好“四个关口”。
一是把好清人分类关。根据“人员清晰、分类科学、界定准确”的原则,该市采取入户逐人登记、专班逐一核实、组织代表审查、民主公开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将结果张榜公示。清水塘村现有735人,其中可配股分红698人,可配股暂不分红2人,既不配股又不分红35人;城西社区现有居民7582人,其中可配股分红526人,可配股暂不分红3人,既不配股又不分红7053人。
二是把好清产核资关。采取资产核对与实物盘点、资产清理与资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村、组两级集体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属村所有的归全体村民所有,属小组所有的归本小组所有,决不平调、挪用、挤占。通过重新评估资产现值,圆满解决了资产价值认定不统一的问题。如城西社区地处城区黄金地段,其资产中的门店等房产价值升值空间大,经重新评估后,集体资产由帐面原值1963万元升值为7198.8万元,评估溢价5235.8万元。通过清理确认,清水塘村资产总计2891.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7.51万元,流动资产80万元,资源性资产2764万元,可折股量化的经营性资产1948.8万元。城西社区资产总计719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8.5万元,长期投资352.3万元,固定资产5948万元,可折股量化的经营性资产5560万元。清查结果报办事处审核,办事处确认后报市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核实无误后由市经管局向村颁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依法明晰保护集体资产产权。
三是把好股份配置关。在“两清”结果经过7天以上的公示,确无异议后,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方案的规定分别配置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占可量化资产的20%或30%(清水塘20%,城西30%),个人股占可量化资产的80%或70%。清水塘社区股份合作社个人股又分为基本股、劳龄股和募集股。基本股份额按可配股成员每人配置2股。劳龄股份额按可配股成员三种情况配置:18岁以下不配股;18至25岁配置1股;25岁以上从18岁算起男至55岁、女至50岁每年配置1股;男55岁、女50岁从18岁算起每年配置3股。设定募集股,这是针对清水塘村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需要大笔资金的特点而创设的,是促进该村发展的现实需要,也体现了该市“因村施策、一村一策”的决策意图。同时,该市审慎决策,对募集股作了严格规定:如募集股总量不能超过可量化总股本的20%;募集股的入股需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入股;募集股周期为三年,周期内股权可继承、转让,但不得抽资、退股、买卖、赠予、抵押,期满后方可退股;募集股按人民币100元为一股。清水塘村配股股份总数13558股,其中基本股1400股,劳龄股12158股,股份配置后三年一调整。城西社区按一人一股的原则配股到人,共529股,股份配置后每年12月31日调整一次。
四是把好规范监管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份合作社规范运行。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会5人、监事会3人,董事会和监事会可由村干部兼任,但不得交叉任职。制定《董事会集体负责制度》、《监事会职权》、《董事会职权》、《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董事会职权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合作社资产的经营管理,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实行集体负责制,重大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制,表决须经2/3以上的股东代表或股民通过方能实施;实行民主决策制,董事会在制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时,应广泛征求股民的意见,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监事会职权是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主席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每年要召开两次以上的会议,会议可根据内容和需要邀请董事会成员和部分股东参加;监事会必须在年终的股东代表大会上作监察工作报告。社区股份合作社实行财务、资金委托办事处“双代管”制度;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年初通过的全年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不准承担和变相承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开支;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合作社财务部门定期把财务收支情况向股东公示,以保障广大股东对本社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固定资产折旧费、征地补偿费及拍卖“四荒”使用权收入计入公积金不得直接抵交税费、发放工资,当作红利分配;保证财务收支平衡,帐目分类清楚、准确,报销单据的日期、事由、经手人等要点齐全,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物相符。产权创新的全过程都做到了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重大事项都经过了多次民主协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产生都采取了直选。
三、在推进效果上,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明晰集体产权,实现集体资产由“共同共有”到“按股共有”转变。“人人拥有,人人没有”,是当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虚置的客观写照。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民,破除了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所有、实际上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形成了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好局面,真正体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二是理顺运行机制,实现村务管理由“一言堂”向“群言堂”转变。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村确立了“三会”管理模式,设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股份合作社章程各施其职、各尽其责。三会之间相互制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形成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四权”制衡机制,真正保证了农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管理、事后参与监督的民主权利,确保了村民行使民主的权力,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是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村土地由“资源优势”向“资产优势”转变。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制度是试点村盘活集体资产的核心问题。该市按照“只租不卖,产权总在”的发展思路,大力盘活以土地为核心的集体资产,千方百计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确保按照合作社章程兑付红利,让村民更多地享受到改革的成果,从而增强了股份合作社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城西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造现有门店70多间,每年收取门店出租金100多万元;多方筹集资金1600余万元改建城西宾馆,建成后将出租经营,每年可为股民增收40多万元。落实这些项目后,城西社区股份合作社预计今年可向股东人平分红500元以上。
四是创新利益分配,实现乡风文明由“教育为主”向“教育与经济调节并重”转变。通过利益分配机制的创新,对犯罪服刑和劳动教养、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偷盗赌博、打架斗殴、违法建房、不赡养老人的,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暂停享受个人或全家的红利分配。这就促使农民自觉执行基本国策和其他政策、履行法律义务,农村社会风气有了好转,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