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观日 于 2012-12-6 13:26 编辑
前几天的《某某日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网络反腐要法治化》。开始不明真相,还以为《某某日报》竟然为人民说话了,在为反腐摇旗呐喊了。等我耐着性子读罢全文,顿时感觉象吃了苍蝇般恶心。总结出的关键词竟然是:网络反腐败侵犯了贪官的隐私权,要纳入法治化。言下之意网络反腐弊大于利,要把公民的监督权也要收起来,交给政府管理。 如果反腐败,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尽职尽责,笔者是不反对由谁主导来反腐,不管是政府还是普通的公民。但目前的现实是政府的反腐效果一般,而网络的反腐效果却是非常显著。实际情况根本不是《某某日报》此文作者所说的效果不佳。“表哥”“房叔”“红十字美美”“李刚”等等,在网络面前,多少贪官现形,多少腐败曝光?请此文作者在网络上百度一下,再摸着良心说话。 这么多普通的公民在作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牺牲业余时间,积极反腐败,取得一个又一个突破。请问对于这种无私行为是需要控制还是需要发扬?(网络调侃) 有一个词叫“小骂大帮忙”,说的是明明是想帮对方,却故意装着公道一般骂上对方两句无关痛痒的话。就象这篇文章,表面骂了“腐败”“贪官”两句,而暗地里却企图堵上人民群众利用网络反腐败这个大门,帮“贪官”们解除后顾之忧。谈什么网络反腐败侵犯“隐私权”,提什么“法治”,道貌岸然。但如果按这个实行下去会是什么结果?网络反腐不准或者加上诸多限制,现实的针对腐败的法制又是个摆设,两手都软,看着一个个硕鼠肆无忌惮、肆意横行? 法制上的建设,一些有利于打击腐败的法律、制度就是迟迟不出或者以试点的名义继续拖。反腐败法,为什么不出台?财产公示为什么不能立即执行?遗产税,特别是对巨额财产征收规定为什么不能出台?控制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奢侈品消费,严禁高干子女经商出国等等。即使一些出台的法规、纪律、条令也是形同虚设。89年9月中央曾经出台的一个规定,里面的几条落实如何,有目共睹。年年三公,“公”在何处? “病急乱投医”,说的是病人生病了,求医若渴。如果病人到了生命危急时刻,旁边的人还在研究:究竟是中医呢,还是西医?究竟找甲医生好,还是找乙医生?究竟是步行去,还是车行去?等等等等。这种时刻,还能顾得了这么多?哪个医生最近,就找哪个!已经没有更多选择的余地。 现在腐败问题迫在眉睫,已经是严重影响国计民生。还在研究如何对网络反腐进行管理、进行法治化,这是轻重不分,没有分清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说轻一点是学究型的迂腐,说重一点,是否包藏祸心或者另有图谋? 想垄断反腐?用反腐败来进行政治打击,铲除异己?选择性的反腐败,客观上只会造成另外一种不公平,只会失去反腐败的根本意义。真正的反腐败,为的是人民大众,为的是国家利益。而垄断型反腐败,不过是权力斗争,不过为的是一小群人的特殊利益。此反腐败与彼反腐败不是同一个概念。 一个真正关心国家命运,人民幸福的人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反腐,也明白人民的真正所需。 网络反腐不可缓行! (2012/12/4观日于鄂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