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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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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sy1994 于 2012-12-11 21:08 编辑
"我局将会通过派出所勘察破案以后实事求是对楼主是进行赔偿;对于楼主与小区物业公司也可以协商进行一次性补偿。我局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拆一家装一家;加强晚间的巡视及安全的保障。"(详见http://bbs.cnhubei.com/thread-2804262-2-3.html)
我对该回复的感到疑惑和不解,第一、此回复是建立在派出所破案后的基础上(当然我更希望派出所能迅速破案),但派出所勘察破案是较为漫长的过程,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如两年)未能破案,那么我的损失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追回和索赔。即使破了案,如时间跨度很大(如两年以上),到那个时候存在寻找相关责任单位都很难。
第二、工程施工之前没有做到挨家到户进行告知的义务和职责,我家只是在门缝中看到了武汉市武昌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的“武昌区临街建筑立面整治区域安民告示”和在单元内贴着武汉市武昌区建设局重点工程办公室的“温馨告知”,并不清楚整个立面整治的施工步骤及计划,并不知道他们施工时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为什么我原来有防盗网时,在此居住近12年都安全无事呢?案发时正好是原来的安全平台被打破:1、防盗网被拆除,没有马上安装;2、脚手架一直搭到了我家所有窗户口,盗贼正是从窗户进出我家的。
第四、为什么事情发生后,区建设局没有主动的安排人来了解和协调后续的事情,而只是非务实的来回复帖子呢?
第五、怎么做到“拆一家装一家”,至2012年12月11日我们这些被拆防盗网的住户还未安装新的防盗网,距拆除原防盗网的时间接近1个月了。
在事发后区建设局有没有到派出所了解报案后的现场以及遗留下的物品来初步判断损失情况呢?
一直以来,我们为能够在即将通车的轨道2号线周边生活感到满意,这毕竟是万里长江的第一条过江地铁,它的通车是值得我们千万市民感到骄傲和自豪的!
在此,我想问建设局的领导们,你们是否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们或者你们身边的亲朋好友,你们也是这样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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