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页判决书宣示着他们的罪行
阳新涉黑团伙11人领刑3到15年
楚天时报讯 记者赖家琦
昨日上午,黄石市中院对以李相军为首的阳新黑社会团伙进行一审宣判,11名涉案人员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6项罪名被处有期徒刑,其中最高15年,最低3年,判决书多达68页。
涉黑组织“文武双全”
检方指控,2007年前,在阳新县兴国镇胜利街一带盘踞着以李相军、黄开龙、冯加豪等人为首的三个小团伙。为了垄断本地的建筑材料运输,李相军、陈晓兵、徐新强等人与他人合伙出资,先后购买了四辆货车用于建筑材料的运输。
后来,李相军等6人决定组建“胜利街车队”,同时决定将原来的三个违法犯罪小团伙合并,李相军被众人推举为胜利街团伙的“老大”。
为便于管理,李相军对新成立团伙的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一班人马是由徐新强等人组成的“文班”负责做生意,另一班人马是由团伙底层人员组成的“武班”负责在社会上拼杀,争夺强势地位。自此,胜利街团伙逐渐形成了组织结构严谨、成员众多、人员较为固定的黑社会犯罪组织。
与人火拼致1死9伤
2009年11月,团伙成员石某等人被社会人员陈某等人刺伤。同年12月2日晚,李相军手下汪必胜、石永柏等人来到县城某KTV包房,持匕首、菜刀等凶器将陈某砍死,将另一人砍成轻伤。
2010年10月初,团伙成员田某等人因琐事被兴国镇白杨社会团伙成员陈某等殴打。为了报复,同年10月5日晚,团伙成员陈晓兵等人联合邀约胜利街、宝塔湖等团伙100余人,携砍刀、甲鱼叉等凶器赶往网吧,在未找到白杨团伙成员的情况下,将两名无辜群众砍成轻伤。
据公安部门统计,至李相军社会团伙落网时,他们因火拼已致1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伤。
强买强卖,开设赌场
2009年8月,阳新县新杰商场翻修,承包人王某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刘某。当刘某聘请的工人正在拆尾棚时,团伙成员徐新强指使人赶到工地“摆场子”,阻止施工,并以“该工程在胜利街的势力范围内”为由,强行要求承揽该工程。迫于压力,王某和刘某将拆尾工程转让给了李相军团伙。接着,他们又承揽了该商场的砂石料供应项目。
此外,团伙成员陈晓兵还伙同他人多次在阳新半壁山农场各大队农户家中组织人员聚众赌博,获利数千元。去年6月至11月,11人相继落网。
法院经审理,决定判处李相军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团伙成员石永柏获刑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团伙成员明浩获刑3年,是11人中判得最轻的。
链接>>>阳新秦道强涉黑团伙成员达150多人
2009年11月,阳新警方一举摧毁以秦道强为总头目的涉黑团伙,该团伙成员多达150多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长期盘踞在阳新城区,以武力作后盾,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秦道强有阳新县兴国镇白杨村村委会委员、白杨村副主任、白杨村中心一组组长、白杨村松树垴组干部、白杨建筑公司经理(法人代表)等头衔,随着资产的扩大和势力的日益膨胀,他曾当选阳新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