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除违建房 通讯员 王立俊 摄 自11月份以来,县纪委督察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兴国镇上街村村民马国兴违法建筑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19日上午,在全县召开的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石小虎对这起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1人被党内严重警告、记行政大过处分,2人被行政警告,1人被党内严重警告,3人被诫勉谈话,1人被通报批评,其他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这次在全县群众面前公开通报,表现出县政府、县纪委在追查违法建筑案件上的力度和决心。 村里同意禁区盖房 2012年7月,兴国镇上街村五里湖组一队村民马国兴要求本队安排一块地基建房。马国兴指定的建房地基,正属于县政府已经确定的拆迁安置点,这块地基及其附近的土地今后将是五里湖拆迁安置小区,属于政府部门的禁建区。五里湖组明知道这里是禁建区,仍然拟定了一份会议记录,并加盖了五里湖组的公章,部分党员还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字。
7月10日,马国兴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到9月26日时,县城管执法局三大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建筑已经建至一层。于是该大队执法队员责令马国兴停工,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随后,该大队把马国兴的违建情况报告给县城管执法局的副科级干部黄治国。 建房期间干部说情 黄治国在得知马国金违法建筑的情况后,却告诉三大队的负责人,这房子是他朋友建的。10月8日,三大队再次来到五里湖组,对马国兴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然而马国兴仍然拒绝拆除。在马国兴违法建房期间,黄治国曾经多次出面向城管执法局三大队打招呼说情,而三大队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执法措施,且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上报违建信息。到11月初,马国兴的违建房已经建成,占地面积28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余平方米。
此外,据查,在马国兴违建期间,兴国镇土管、城建办未切实履行巡查职责,对马国兴违建的情况不闻不问,直到房子建成了也不知道其中的情况。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城区分区城南所,直到10月上旬才发现违建行为,虽然已责令其停止施工,但截止到县纪委开始调查的那天,城南所仍未将马国兴的违建信息上报给上级部门。 纪委问责相关单位 直到12月8日,县政府组织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马国兴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至启动城东新区建设以来,这起违法建筑案件对阳新县城市建设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石小虎说。
石小虎在查处报告中指出,自城东新区建设以来,这是一起顶风而上的典型违建案件,该违法建筑从动工到建成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巡查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执法不到位。县纪委监察局经过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纪律处分。
黄治国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城管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明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兴国镇上街村党总支委员、五里湖党支部书记袁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城区分局城南所所长李君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兴国镇副镇长蔡暖心、副科级干部柯善财、工会主席石教节进行诫勉谈话;对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县城管执法局第三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其他相关责任人由县城管执法局、兴国镇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记者 冯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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