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郝穴剧院上演低俗脱衣舞一事引起江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责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采取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低俗现象再次发生。 自12月21日媒体披露江陵县郝穴影剧院有低俗表演的情况后,江陵警方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并于22日21时对其中1名涉案人员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江陵警方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抓捕。22日晚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为淫秽表演活动提供条件的涉案人员王某作出了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警方正全力抓捕其他涉案人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媒体曝光郝穴剧院上演低俗脱衣舞后,江陵文化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监管不力的执法人员进行停职处理,对发现演出时有低俗表演内容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郝穴影剧院,给予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歌舞团于12月18日演出一场后,当晚即离开江陵,县文化局已向该歌舞团登记主管部门天长市文化局发函,通报该团违规演出行为,要求该局予以查处。
针对演出存在的监管不力问题,县文化局负责人表示,将举一反三,自查自改,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演出市场管理。一方面严把审批关,把演出团体的演出经营许可证审核工作纳入工作重点,规定凡是进入我县的演出团体,必须在演出前三天到文化局报到登记,登记时必须提供演出经营许可证、节目单、视听资料、演出时间、地点及场次和演出工商营业执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一是实行演出现场监督制。即全县各场所演出时,派出执法人员对演出现场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每场演出结束时,由现场监督员、演出场所法人、演出团体负责人三方填写《演出监督记载表》,交文化局存档备案。二是根据《演出监督记载表》的情况,凡是有不良记录的演出团体,以后进入江陵演出时,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审批。三是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各演出场所醒目的地方向社会公布文化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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