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醒
春节将至,不少商家推出了买赠活动,西安市消协公布了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的事项,防止陷入消费陷阱。
一、明码标价不规范 其中以金银首饰及玉器等商品为代表,不少商场没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尤其是一些旅游景点,漫天要价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不标明赠品的数量和品名 有的商场标明“买二赠一”,但赠品往往却是一些价廉质次的商品,如顾客购买了两双旅游鞋,但得到的赠品却是一双袜子。
三、促销宣传与实际销售活动不符 最常见的就是“满200送100”之类的活动,消费者往往为了凑够“送”的数额,陷入不断消费的怪圈。
四、降价打折商品的原始资料保存不够完整或不保存,涉嫌消费欺诈 这种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商家故意隐藏或销毁进货凭证等原始资料,即使有关部门检查,也无从查起。
五、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结算大牌子上写着大大的“全场2折”字样,同时在“2折”后还写着小小的“起”字,消费者往往发现不了,付款时才发现其实是8折或原价。
六、虚假优惠打折 先提价,后打折,一件原价120元的衣服,先提至200元,然后再打7折,结果打折后的价格比原价还高。七、违规出现“本地最低价”、“超低价”等广告宣传字样 有的商场做出承诺,只要消费者发现有更低价格的商品,愿以几倍赔偿等,等消费者真的找上门时,商家又以“某一段时间内有效”等理由推脱。
八、诋毁其他经营者 为标榜自己的商品价格低,在卖场散发诋毁或不利于其他经营者的不实广告。
九、不履行商业承诺 商店打出“清仓大甩卖”、“仅剩最后一天”的招牌,但半个多月过去了,仍然还是“最后一天”。
本报记者段晓宁/文邓小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