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官商勾结,走司法程序为由,欺上瞒下,毁证做假天门市水泥厂(张某)霸占文华清私人财产的丑闻尊敬的各位您好: 我叫文华清,系湖北省天门市皂市人,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领导投诉天门市水泥厂隐瞒事实,侵吞文华清的私人财产及应付款一事,均未得到答复,故再次给天门市领导写信投诉天门市水泥厂(现改为天门五华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张仁发)在改制期间领导张某,石生兵(现天门市经信委副科长,同时也是天门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原天门市水泥厂财务会计,1988年通过某关系调入天门市经信委任财务科副科长),潘洪涛(现天门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原湖北鑫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职员)。等人偷天换日,侵吞国家财产,霸占职工文华清私人财产。改制后又撕毁原始帐目的真相如下: 一、天门市水泥厂改制前经过 改制前企业安排文华清到海南开设窗口,文华清为顾全大局,将自己64万余元的包装袋厂的私有财产交企业管理(原企业会计亲笔写的应付明细其中一笔,反映欠文华清411004.50元。(见证据一) 二、天门市水泥厂改制时制造假证,侵吞国有资产和私人财产真相: 企业领导张某,石生兵,潘洪涛 他们三人勾结一起趁天门市水泥厂改制之机,巧立财务科目,大量侵吞国有资产,其中一次就冲减国有资产高达11639143.22元。为什么天门市水泥厂几千万资产被侵吞如此顺利呢?除了改制前的企业领导张某高手外,最得力的莫过于有两支“神笔”:掏空了国有资产,霸占了职工的血汗钱。一支笔是企改前的原记账会计石生兵,另一支笔是企改时唯一的审计师潘洪涛。当然还有政府官员们助其侵吞,(有改制原始证据为证)。同时霸占职工文华清私人财产,他们把企业出纳户作为避风港湾,将大量资金转入出纳户,例如:改制期间,其他应付款3959414.98元中就有130多万元转入企业出纳户名。改制后他们又将出纳户款项以冲减包装成本方式平账侵吞。 最近数年,文华清多次向主管部门及上级反映情况,张某,石生兵,潘洪涛等人防止真相败露,为掩盖文华清在海南兴办石场集资款,于2009年他们将天门市水泥厂财务其他应付款中户名为包装袋款996100.00元用三笔冲减。从中踢除了海南石场集资款,同时也隐瞒了应付当事人文华清债权事实,偷天换日达到了他们双重目的。合伙侵吞了海南兴办石场集资款近百万元。 三、企业改制后,借审计之名,撕毁原始账页做假账的丑恶嘴脸终于暴露。 2009年5月,在天门市经信委(主任熊某)等人授意下,天门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潘洪涛(法人)在合伙人石生兵直接参与下,违背《会计法》和职业道德,将原企改时审计单位(湖北鑫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工作底稿以借阅的谎言骗到后,撕毁原始账页,另做假账平账。以此达到了一箭多雕的目的:一是石生兵,潘洪涛合伙公司骗了一笔所谓审计费:二是编出了天恒审核字[2009]0014号假审计报告欺骗各级领导;三是隐瞒了当事人债权实情,助张某霸占文华清私有财产及海南兴办石场的集资款;四是将企改时各科账目重新编造假账应对相关部门。 四、天门市水泥厂改制前,文华清在内部办了个包装袋厂,改制审计报告中其他应付款明细:包装袋厂,包装材料厂,包装袋全部属文华清私人财产,看账一目了然。请看文华清私人财产就在其他应付款:3959414.98元中的六笔:(1)包装材料厂:23000.00元(2)包装袋厂221140.69元(3)包装袋996100.00元(属海南石场集资款)(4)开办费37877.44元(5)编织袋款9580.00元(6)集资款987100.00元(有企改审计报告为证)。 五、官商勾结猖獗,弱势群体如何走司法程序? 由于改制后天门五华建材有限公司张某精心编制了并经营着一张复杂的政府关系网和财务会计审计人员的关系网,因此他们组织撕毁原始账目做假账等。请看文华清多年找天门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答复如下: 例一:2009年5月18主管部门天门市委经信委熊主任说的“解不解决你文华清的问题是我的权利……”。 例二:2010年8月13日天门市法院代表吴庭长在天门经信委办公会上说:“天门五华建材有限公司,属改制企业,文华清问题属改制企业的问题,不能立案”。 例三:2012年9月3日天门市委秘书长沈爽大人说:“我是给领导拎包的,文华清你找我是白找:。 例四:天门市信访局干部董某说:“领导们‵依法办事′的批示没有错,文华清你不放弃,就让你包里的钱跑空,人跑死”。 例五:天门五华建材有限公司张老板说:“文华清没钱打官司,请你到武汉医学院签订协议,捐献你躯体,拿钱跟我们打官司”。 尊敬的各位领导,文华清被折腾得倾家荡产。为了还债私房也卖了,文华清财产被他们趁企业改制之机 霸占了这多年,他们生产经营产生利润。文华清身为天门市水泥厂职工,他们不给股份,难道文华清的本金都不能给吗?公证公平吗?天门市官员们一个个如此这般……。叫我等弱势群体怎么走司法程序呢?怎么敢走司法途径呢? 此致 敬礼 写信人:湖北省天门水泥厂职工文华清 2013年1月 本人地址系湖北省天门市皂市镇人,无住房,电话:1355466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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