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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满 希望光明正大招标
陶港镇龙门村村支书瞒着村民,私自把村里的南湖以合同的方式承包给了两名前任支书。为此,龙门村7名村民从去年夏天一直到冬天,奔走于陶港镇政府,希望南湖能光明正大招标。
“我们要的是公正、公平。”昨日,村民代表贾希锋对记者说,过去几个月了,南湖之事一直没解决。
村里规定轮流承包南湖
龙门村是一个大村,有400多户2000多名村民。龙门村的南湖位于网湖与刹桥湖之间,面积达2000余亩。
南湖是龙门村唯一的一口大湖。一直以来,龙门村的村干部和村民遵循祖辈们的训言,以抓阄、轮流性承包南湖。凡是承包过的村民将会排除在外,只有等所有村民都承包完后,才有资格再次参加抓阄承包。
贾希锋说,按村里规定,每个村民承包南湖合同一般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村里将会从承包者手中收回承包权,然后再以抓阄的方式承包给其他村民。“这样每个村民都可以得到承包权,公正公平。”
贾希锋说,而现在南湖的承包权由村支书贾昆智一个人说了算。“他想承包给谁就承包给谁,这很不公平。”
村支书瞒着村民签合同
据了解,南湖的“公平性”到了2008年就开始“变质”了,被村民戏称为“支书湖”。
2008年,时任村支书贾希富以龙门村的名义将南湖的承包权给了原村支书贾昆德,承包年限为5年,每年的承包金额是10万元。“贾希富把南湖承包给贾昆德时,村民都不知情。”贾希锋表示,当时村民贾卫红愿意每年出18万元承包南湖,而贾希富却最终还是以每年10万元的租金承包给了贾昆德。此举,引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贾希锋告诉记者,当时村民并不知道贾希富在南湖的承包上也有股份,直至贾希富因经济原因被撤职后,村民才清楚当年贾昆德承包南湖时,贾希富也有股份。
按照合同,贾昆德的承包合同应该于今年元月份到期。然而2012年11月,现任村支书贾昆智瞒着村民把还没到期的南湖承包权以一纸合同承包给了贾希富,并且这次的合同年期为10年。
“在南湖养鱼一年可赚100多万。”贾希锋说,今年元月5日,村民得知贾昆智把承包权给了贾希富后,全村村民组织开会,要求公平公开招标,且按照以前一样承包年限三年轮流,随后选出了7名村民代表。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7名村民代表多次找贾希富协商,但他并不理会。”贾希锋说,“我们也没其他的要求,就希望南湖能重新发包。每个村民都有权利参与,而不能村支书说了算。”
贾希富对村民的要求置之不理,7名村民代表找到陶港镇政府,希望政府能解决问题。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陶港镇副书记明平浩。据明平浩介绍,镇里收到村民反映的情况后成立了调查组,经调查得知,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贾昆智没经过村民同意私自与贾希富签订南湖承包合同,违反了程序。“至于合同合不合法,得由法院说了算。政府没有权利作废合同。”明平浩说。
“我们建议村民让贾希富再承包一年,次年把合同作废。”明平浩解释,一方面贾希富已经把鱼苗放到南湖里,其次鱼塘里还有贾希富去年养的鱼。
明平浩还告诉记者,对于贾昆智所作所为,镇里已经上报给县纪委,目前正在调查中。
对于此事,湖北才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家庆表示,合同虽然没经过村民同意,但合同已经生效,所以村民想作废合同,必须去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自己愿意放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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