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无偿赠送 据了解,银丰集团为银丰棉花第一大股东,也是其实际控制人,同时,省联社100%控股银丰集团,因此省联社也是银丰棉花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银丰棉花是由银丰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张卫平等56名自然人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7月20日,银丰集团和56位自然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银丰集团认购股份2472.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2.4066%;56位自然人共认购527.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5934%,其中以自有现金出资认购406万股,以银丰集团赠与的现金出资认购121.8万股,构成利益输送。 让人费解的是,银丰集团为何对以上56名自然人无偿赠予。对此,招股书中却未对银丰集团赠予原因做出明确说明,张卫平等56人实际仅出资406万,即获得527.8万的股权。银丰集团以每股1元的价格赠与上述56人出资额30%的股份,即121.8万元,直接抵减银丰集团的净资产。银丰集团却将121.8万元的集体资产赠与张卫平等自然人。这种“赠与”怪象,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或涉及集体资产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既然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那么,在涉及资产转让时,至少要经过资产评估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但在银丰棉花的招股说明书中,只说明是“直接抵减银丰集团净资产”,而涉及集体利益的表述却很少提及。 据了解,银丰棉花发起设立时的自然人股东江新学、蔡亚军、涂同坤、严丰、杨雄、冯常云等人先后均有在银丰集团或湖北省棉花总公司工作,其中江新学更是目前银丰集团法定代表人。 马俊则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当初,为了鼓励出资,以出资额给予30%赠与,这个做法是经省联社批准的。” 有迹可循的是,早在2004年8月2日,银丰集团和银丰棉花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省联社出具鄂合指[2004]11号《赠与股份的批复》,批复同意了银丰集团提交的《关于对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发起人赠与股份的报告》(鄂银丰文[2004]14号),2004年8月5日,银丰集团分别与56位自然人签订了《股份赠与协议》。 银丰棉花招股书显示,2005年12月21日,公司原自然人股东胡凯与银丰集团签订《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银丰棉花6.5万股股份以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银丰集团,经转让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元/股(截至2005年11月30日,银丰棉花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4350623.83元,每股净资产为1.14元)。同日,银丰棉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同意上述交易。股份转让后,银丰集团持有银丰棉花2478.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2.6233%。这是公司设立后的首次股权转让。 然而,本次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胡凯向银丰集团转让股份时,距发行人成立之日且不足3年,不符合当时有效实施的《公司法》(2004年修正)第147条关于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对此,马俊则解释为:“修改后的《公司法》为一年,现不受法律约束。” 随后,在2007年第二次股权转让中,银丰棉花又制定了《关于股权重组及2005年分红让渡分配实施方案》。此次转让中,江新学、雷萍、冯常云、常俐、曾召全、潘建农等34名自然人分别与银丰集团签订《转让协议》,向银丰集团转让其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合计312万股。 显然,在此次股份转让中,银丰棉花董事江新学在其任期内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违反了《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关于董事转让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过度依赖政策获利 银丰棉花财务报表显示:2009年营业利润为328万元,而到了2010年,营业利润突然增大为8683万元,增长倍数达到罕见的25倍,这一数据的变化之大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利润“暴增”25倍的背后,是2009年计提391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和1757万元的棉花期货损失。不仅如此,公司经营主要依靠国家收储和政府补贴,坐享大股东进口配额收益,其经营的独立性和持续性让投资者担忧。 《金证券》于去年6月刊载了名为《银丰棉花净利反常 集团巧挖“隧道”输送低价棉》的报道,其中指出:作为棉花生产、经营的综合型公司,公司在市场低迷时业绩一枝独秀的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大股东银丰集团的“特别支持”。据了解,过去3年国内棉市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大震荡,其中2010年9月-2011年3月间,国内棉价出现一轮暴涨,但2011年3月之后,国内棉市一直表现不济。有意思的是,2009年至2011年3年间,湖北银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23亿元、42.17亿元和21.4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53.57亿元、8706.80亿元和8917.29亿元。究其原因,银丰集团每年将进口配额中的进口棉全数交由银丰棉花销售,由于进口棉价比国内棉价低,银丰差价赚得不亦乐乎。公司招股书显示,仅2011年,银丰棉花从银丰集团采购的进口棉,金额就达到5695.99万元。 集团的“特别帮助”不仅体现在进口棉配额上,据悉,2009年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竞拍的方式抛售储备棉,银丰集团具备竞拍资格,因国储棉竞拍价格低于市场价,竞拍后集团再以每吨加价15-20元的价格销售给湖北银丰。此后,这类关联竞拍被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及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叫停。 一边是利润“暴增”25倍,一边是现金流量的反常骤变和多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亏损严重。 据招股书显示,2009年银丰棉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451万元,2010年剧增至负17亿元。戏剧性的一幕却发生在2011年,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至9亿多元。其现金流从2010年的负17亿元突变至2011年的9亿多元,似乎严重依赖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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