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区2012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1 T9 l+ R6 V; F1 Y2 v3 K!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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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区2012年“两改”项目 : g! R; ?, |, J) Q# A# X
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阳市城区2012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w. I U {9 E H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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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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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城区2012年“两改”项目 f/ f9 A/ t; G; a& q; u0 o
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 + x. D5 l( R% i$ k; i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襄发[2012]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各城区“两改”工作的考核奖惩,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范围
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开发区。 / ^( J' M1 A2 B; w& Q& n
二、考核奖惩依据
以市政府同各城区和高新开发区签订“两改”项目责任书及工作进度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城区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考核项目标准
按照项目进度的时间节点作为考核依据,分8个阶段考核,分别是: ' ?8 N( O' A* m8 }& M
(一)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投资主体的初步确定以签订投资框架性或意向性协议为标准。2012年6月底以前完成。按期完成的得10分,没按期完成的不得分。
(二)开展“两改”项目调查摸底或“双登”(人口和房屋登记)。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双登”工作于2012年6月前启动,2012年7月底前完成。按期完成的得10分,未完成的按推进比例得分,没启动的不得分。
(三)项目改造规划方案上报市规委会。规划方案必须在8月底前提交襄阳市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两改”办报市规委会审批。按期完成的得15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5 b: r" G5 w8 B. b" ]+ ~
(四)城区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令或集体土地征用令。按照今年签订责任书的29个“两改”项目必须在年底前完成拆除工作的要求,城区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必须在2012年9月底前发布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令或集体土地征用令。按期完成的得10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4 Z: a3 P# e4 p, v
(五)征迁拆除房屋工作。城区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房屋征收公告一个月内,项目拆除范围的居民动迁和房屋拆除比例达到30%,3个月内居民动迁和房屋拆除比例达到80%。按期完成的得15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六)还建房开工建设。项目还建房开工时间必须在2012年12月底以前,按期开工的得15分,没开工的不得分。 % P/ S5 J' ?/ f: }3 I
(七)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开发项目建设必须在2012年12月底前开工。按期开工的得10分,没开工的不得分。 6 u" b% _ h7 m. \* G. u5 c: v1 P
(八)重点考核项目。签订责任书的重点项目,按责任书要求落实完成的得15分,没落实完成的不得分。 1 b1 E( n; `* {. F) z1 b
四、奖惩标准
(一)项目达到考核标准,且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奖励300万元。 {:soso_e154:}
(二)“两改”项目拆迁、开工达到考核标准,且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奖励50万元。 {:soso_e112:}
(三)“两改”项目拆迁、开工未达到考核标准,且考核得分6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金10万元。 5{:soso_e113:} i7{:soso_e136:} g1 C6 q- h% j; z: p2 G
(四)在“两改”项目推进工作中,排名最后的城区、开发区,其包保领导要向市委、市政府书面说明原因,并在相关会议上作检讨性发言。 5{:soso_e113:} d% C# d: r P8 O( Q6 b# H6 Q% a. m. O
(五)实行考核结果公示制。由市“两改”办组织核查,考核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取消其获取的荣誉和奖励,追究项目包保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组织实施 . D! ?4 \) H$ X; G1 A
(一)市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工作。
(二)市“两改”办每月组织对各城区“两改”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 w' ^1 V0 F" H
(三)本办法由市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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