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观日 于 2013-1-24 07:31 编辑
这不是鄂州的传说,但鄂州也有类似的故事。 安徽省桐城市老城区西南角,有一个叫“六尺巷”的地方。小巷长100米,宽2米,鹅卵石路面。此巷建于清朝康熙年间,原本此地为清代文华殿大学士张英、武英殿大学士张延玉的府邸。巷两边,一边为“宰相府”张宅,另一边为邻居吴宅。 《桐城县志略》记载,张英在北京朝廷任职时,张在安徽桐城的家人和邻居因建房占地闹起纠纷,互不相让。张家人便给当大官的张英写信讲了此事,请他出面干涉。张英看信后,并没有倚仗自己官威欺压邻居,而是回信说:“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家人看完,便主动让出三尺空地。邻居也深受感动,也将墙退回三尺,两家和好如初,这就是“六尺巷”的由来,至今传为美谈。 想起这个传说,只是因为在论坛里得知一件真实事件。鄂州本地霍王两家为了房屋拆迁款项,撕破脸皮。交往近三十年的邻居,住在楼上楼下的两家人从法院官司又争吵到了网络论坛。沸沸扬扬,两家都在争取舆论支持,当事人公婆各有理,网友亦各有判断,但谁对呢?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只能感叹莎翁的睿智。“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不是当事人,只能无关痛痒的说几句大话。清官难断家务事。已经交往几十年的两家人,可以说已经近似为一家人。猜测一下,在以往或许都是称兄道弟,子女也是青梅竹马,一起穿开裆裤,玩泥巴的。远亲不如近邻。情义何价 ? 其次,法律不外乎人情。有些世俗约定的规则,通行的行为,虽然不能取得法律的支持,但只要没有违反良俗,也应该承认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小产权房”。考虑拆迁涉及到的是房屋地基、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房屋土地所有人又有一定的优先权。还是两家坐下来好好协商,各让一步。 发展到这个地步,伤害到了谁呢?两家人估计都心力交瘁,疲惫不堪。即使赢得金钱,也是失去朋友。即使不能做朋友,又何必要做仇人?退一步海阔天空,没人说你软。明白的人只会赞你大度。而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做个表率,仁者无敌。当然,作为旁观者,看到的是民事纠纷,与公权力的关系确实不大。 不善者以善者为师,善者以不善者为资。这个“资”又类似佛家修行的积累福德往生极乐,道家的积累善业,求得长生成仙。农家的大粪滋润庄稼,繁茂了五谷轮回。化烦恼为菩提,化痛苦为智慧,化坎坷为经验,化沧桑为阅历。“忍辱”是修行法门之一,而谦让得一生无咎,《易经》谦卦有佐证。 吴王古都很难再看到几个古迹,只有悠悠的长江水不断东逝,里面有多少人的悲欢离合? (2013/1/23夜观日于鄂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