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寒冬的一个童话——呈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第一封信新闻来源: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作者): 时间:2013-01-24
2013年寒冬的一个童话——呈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第一封信 草民顿首再顿首,敬祝再敬祝书记大安! 这封信——2013年寒冬的一个童话,早应敬呈于您,以使我们无助的企业所蒙不白之损,在您百忙之中得到同情支持和解决。 古往今来,万千平民具状申诉,鸣冤叫屈者,沉冤未雪者,不计其数。达官作恶贪脏枉法者,朝朝非鲜见也。而今我辈等申告者,无门者多矣!秦时李斯《谏逐客令书》,司马迁《报任安书》,韩非子《说难》,李白《蜀道难》等等,无论从改写历史或抒发其情、人世之途艰险之,都成万世绝响,流芳千古。鄙人不想不朽,只坚信朗朗盛世之中,邪恶终将不胜与正义,人民都能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 此信,您如亲见,定能下恤民情,以怜悯之心,父母之心,正义之力,指南一二。我员工们将感恩戴德,兢兢业业加倍工作。至今,我还记得您在勉县灾后重建全省工作会议上的雷厉风行。 我们企业之损可能在您眼里是一件渺小再渺小的小事,可是百姓之事无小事呀!我想一个村子一件事情处理好了,一村子人都高兴。社会上一件事情,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是一个事件。一个事件处理不好,就是一个事故。事故处理不好,就会有人出事。 请恕啰嗦。现简诉事件如下:2011年10月10日,这是人们刚刚欢度国庆节后的日子。汉中市农业局下属企业乳业总场职工蔡利忠纠集“地下出警队”近百人和2台大型推土机,在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对汉中红叶农林科技中心60多亩珍贵苗木基地(107杨树50余万棵,中华红叶杨40多万棵,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2万棵,部分核桃苗)肆意推毁。我们报案110,没人理睬。我们以死挡阻,被人架开。顷刻之间,投入200多万元,费工4年,价值达900多万元的苗圃惨遭灭顶之灾。为建设绿色汉中,何遭此罪。呜呼! 2011年10月12日,书面报案于汉台区公安局,11月4日以“属于经济纠纷,没有犯罪事实”而不予立案。我中心再次申请复议,17日被公安局否决。遍地被推倒的树苗难道不是犯罪事实吗?2012年1月1日将立案监督书递交汉台检察院,至今没有回应。后听一公安派出所人说,他们毁园前几天知晓此事。1月11日春节将至,中心职工到市政广场请求政府促进解决,3人在信访大厅被公安带走拘留20天。随后曾去北京、西安,逼迫走上信访漫漫之路。 这一事件已有陕西电视台、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人民网、中新网、西部网、华商报、中国企业报等媒体报道。目前,该事件被列为汉中十大信访案之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责成市检察院于2012年11月前办理妥当。当下,此事依然如沉大海,员工生活无着。 该案严重涉嫌损毁公私财物罪,不属经济纠纷。此案一经报道,引起全国各界关注。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家刘炳君教授认为,鉴于第一承包人合同到期,在处理树木的期间,假如是第二承包人擅自清楚了地面附着物,其行为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犯罪,要看他擅自清除物品行为是否违犯法律。一般情况下,第二承包人经过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转移第一承包人的物品比如是车辆、桌椅等因转移不会带来损失,这种行为可以理解,而且也不触犯法律。由于本案中毁坏的是科研基地和名贵树木,而且数量非常大,这样性质就变了,要追究法律责任。2005年江苏沛县一个相似案件,按不属经济纠纷处理,就是又一明证。 毁园事件已经1年有余了,已历秋风萧萧,秋雨凄凄,西风撕裂,冰天雪地的两个季节轮回。曾经是我的员工,他们今天在哪儿,他们依靠什么支撑一家生活?我们为绿色汉中投入的巨大精力付诸东流了! 寒冬的夜为什么不像夏日之夜那么短暂呢?在严冬昼日里,生活的奔波使我暂且忘记那一大片生长茂盛的彩色杨树苗子的倩影,还有那珍贵的红豆杉苗。他们是我的子民啊,没能保护好,我也有罪啊!在这漫漫长夜里,每天以安眠药来强迫睡眠,让沸腾的热血不要再汹涌下去,让滚滚热泪不再流出。我也做过春暖花开的梦想。我已经等了一年了,我坚信,党和国家是人民的党,人民的国家。那些害百姓、害家庭、害社会、害国家等四害之辈,终将会受到公正审判。我国刑罚275条终将他们牢牢钉在审判台上。 纸短话长,第一封信结束前,请让我引用诗圣杜甫在甘肃天水写的一首诗暂笔。诗曰: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信后,渴望回音,以解倒悬。以后,不会打扰您的宝贵时间。如非所愿,请恕我下一封如千里马之追风,像冬日之雪片般,像杜宇鸟泣血倾诉直到生命结束。 汉中红叶农林科技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来源链接:http://bbs.ce02.net/showtopic-192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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