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宣传蕲春好稿奖”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请示同意,由我部主办的我县首届“宣传蕲春好稿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征集参评新闻作品工作在2013年1月全面展开。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参评范围:凡我县通讯员(包括电视台、电台记者、社会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2012年度内在国内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刊发的,均可参评。 (2)稿件要求:参评稿件必须真实、准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推介蕲春为主题,具有“新、短、快、活、深”等特点,消息、通讯、言论、图片、视频等各类新闻体裁均可,系列报道的选择一篇代表作参评。 (3)评选办法:各有关单位可以推荐3至5篇参评稿件,填写相应申报表格,并连同原件报送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由县委宣传部组织集中评定。 二、相关事项 (1)参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凡弄虚作假的,不得参评且取消下一年度参评资格。 (2)参评人员必须热爱新闻宣传事业,遵守新闻纪律,积极参与配合本县新闻外宣工作和各种主题宣传活动。 (3)参评人员稿件必须是以通讯员身份署名,与记者合写的作品原则上不参与推荐参评。 (4)集中评定将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篇,奖金3000元;二等奖作品3篇,奖金1000元;三等奖作品5篇,奖金500元。同时,获奖者将纳入骨干通讯员人才库,并享有优先推介参与县内外学习、交流的机会。 中共蕲春县委宣传部 2013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