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梧桐湖新区管委会鲊洲村樊家庄八组在对新增人口补发小组集体提留土地征用补偿金时,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分配方案和名单没有经过全体村民小组大会讨论通过,只是私下的几个人拟定的名单,为部分不应该分配补偿金的人员,违法分配补偿金,而合法人员的利益遭剥夺。如:那些刚结婚的儿媳妇和已订婚的准儿媳妇,户口不在本村组的;大学毕业在外工作且已结婚生子,户口不在本村组的,本人和妻子、儿女都却在土地征用补偿金公布名单之列;前些年是非农户口,这两年本村开发后,刻意转回来索要赔偿的,且有部分户口还是假本村户口的。这样的人员也能得到补偿金。而在本村组的长住户,依法能得到土地征用补偿金的人却得不到补偿,这是何道理?还有公平正义可言吗?村小组的违法分配,难道就这样听之任之?让这些违法事情大行其道?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提出的“让民众感到公平正义”何以得到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