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鄂高一些老师要求解决编制问题的帖子一直占着论坛排头的位置,想不关注都不行。作为老师,从自己的切身利益考虑,希望争取应有的利益,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但能否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得看是否符合政策的要求,不符合政策的,恐怕闹得再大也没用,如果符合政策却不解决,那就是相关部门的不是了。 作为一个局外人,可能更能理性地看待这些问题。这几天看来看去,关于鄂高这些老师要求解决编制问题,有几句话想说,说对了大家可以参考,说得不对或者虽然有理但听着让人不舒服的,也别指责。 一是这些老师应该适用老办法还是新办法。我们常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些老师是否需要参加公开招聘来解决编制问题,关键在于他们是在“逢进必考”政策出台之前还是之后进来的。昨天有位网友贴了份网上关于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在网上搜了一下,确实有这份文件,是2003年4月25日由省人事厅印发的,里面规定自该办法发布之日起,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都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实行公开招聘,这就对这些老师非常不利了。 前面有的老师说国家规定的是2006年开始才“逢进必考”,地方政策不可能早于国家政策之前实施,这个说法恐怕不是很有力,一方面,国家有时是鼓励地方在统一政策出台之前探索或创新的,事实上一些地方法规也常常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有突破的,只要不违背就行。另一方面,湖北省这个文件里也说了,该暂行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的,在网上查找国务院的这份文件,里面提到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试行公开招聘。从这些可以看出,国家是2002年开始试行“逢进必考”,湖北是2003年开始实施“逢进必考”,这些老师还真是没赶上好机会,亏得大了。 二是这些老师是否应该属于通过公开招聘进来的。网上有一篇文章,是关于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http://www.cnhubei.com/200306/ca286090.htm),时任湖北省人事厅厅长张兆本在解释中说,事业单位“除军转干部安置等政策性安置外,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统一考试聘用的人员,一律不上编制,不核定工资”。不知道这些老师当时进来时,是否经过了人事部门统一考试聘用的,如果只是由学校公开招聘的,那就难办了。贴子里面有老师指责当时人事局怎么怎么的,所以不同意给他们转编,我们不敢随便妄加猜测,但如果这些老师当时没有经过人事局组织的公开招聘,人家不给转编,还是有政策依据的。 三是平顶山市的做法是否应该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解决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依据政策,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或内容不一样,具体情况恐怕也不尽相同,外地的作法可以借鉴,但不可能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以这个为理由,要求解决问题,恐怕不怎么有说服力。 从以上情况来看,这些老师想直接解决编制问题,恐怕是不可能的,不过问题既然已经存在,作为相关部门还是应该考虑他们的难处,多为他们提供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机会才是。毕竟,有保障才能心气顺,教师稳才能教育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