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清理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2月6日新京报)这是令人叫好之举。 电台电视台是党的主流媒体,其宣传内容是社会舆论导向,引导人们的社会行为。在电台电视台播出高档礼品广告,渲染向上级向领导送等高档礼品的内容,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和腐败现象。 厉行节约、反腐倡廉,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作引领。党的主流媒体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是社会风尚和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渲染不良风气、助长腐败现象的“送礼”广告,在党的主流媒体中应当休矣。 宣传媒体播放刊登广告,在宣传商品的同时,获取一定经济收入,无可厚非。但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良莠不分、见利忘义、违背职责、污染风气。 广电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电台电视台清理删除“送礼”广告,带头为净化社会风气履行社会责任,当应为之叫好。 愿其他媒体仿效之。 (武钢金山店铁矿纪委办公室 邱松彬 邮编:435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