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暴徒 保护市民 我们是本市的普通市民,在老东门有一处老宅,位于东门城外龙家东巷18号,是上辈人留下的老平房。近年来听说那一带要建新的楼房,要拆迁我们的房子。从那时起,就总有各种各样的人在那里进进出出。不久,那一带的电没有了,自来水也没有了,经常有莫名其妙的砖头瓦块砸破门窗,逼得我们不能在那里居住。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我们与拆迁指挥部只谈了二轮,一个叫陈得旺的就叫嚣“不管签不签字,房子都要拆,你们去告。”果然,一伙暴徒利用周末时机,采用突然袭击的手段,将我们合法拥有的私房拆毁。等第二天我们闻讯赶到现场,房屋已经变成了平地,房梁、门窗和家具残骸还在燃烧,房内的家具、家电被劫掠一空。空地上,几个民工还在工头的监督下清理砖瓦,一辆挂鄂J0B691牌照的汽车还在装载从我们房子上拆下来的砖瓦。我们马上拨打110报警,凤凰派出所来人将我们带到派出所作了记录。 在全党全国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切实关注民生,注重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今天,这种严重触犯刑法,已经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的行为竟然在鄂州大地上发生,令人震惊!令人发指!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拘捕犯罪分子,并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