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一场持久战 大学上《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时,老师讲了这样一件事情:我们都认为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是因为幻灯片事件,但有的学者表示怀疑。这是为什么?幻灯片事件发生在1905年,而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写于1918年。中间的13年,鲁迅先生干什么去了? 我想说的是,把发这种奇谈怪论的学者称为学者是侮辱了学者这个词。他们缺乏起码的常识,在文学上完全是外行。 就拿鲁迅那个时间来说,要解释这些学者的疑问并不难。在旧的思想文化占据主导的时代,鲁迅先生仅凭自己的一腔热血就能立刻改变人们的阅读习惯,被众人所接受吗?鲁迅先生本人也有一个成人的过程,没有这13年的沉淀,他是写不出《狂人日记》这样伟大的作品的。因此,《狂人日记》只能是写于1918年,而不可能是1905年。 鲁迅先生的经历说明,文学是一项艰辛的事业,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成功。 我的年龄比鲁迅先生小了106岁,100多年后的今天又怎么样呢?我只能说文学的艰难程度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方面,我有亲身经历为证。 我是九州诗词社会员,也在《九州诗词》上发表过作品。《九州诗词》同其他诗词刊物一样,以刊代酬。而且你只有成为会员或者订户,作品才能优先被发表,样刊才能优先收到。很多作者都反映过,样刊经常迟迟收不到甚至永远丢失。 几个月前,我参加了中华文苑首届全国文学作品大赛,得了三等奖。征稿启事中说不收任何费用,我们大家就投了。结果,奖品不过是一张证书,由圆通快递寄给获奖者,获奖者还要给快递员20元钱。搞一个征文,受益者竟然不是获奖者而是快递公司,这是悲剧还是闹剧呢? 早在大学时,有人劝我写学术论文,而我对此基本上没有兴趣。我那个时候就知道,写论文不仅没有稿酬,反而要交版面费。有的市教研室举办教育教学论文征文,每个老师交稿时上交几十元评审费。 还是在大学时,有很多同学出书。我当时也有这个想法,就和一个机构联系。合同规定,我必须给出版社12350元,而且没有版税。最后,这件事情只好不了了之。 还有更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我相信很多和我一样的中下层作者都遇到过同样的情况。我们投稿、出书经常没有稿费、样刊,甚至要贴钱。这样严酷的环境,对广大文学爱好者是不小的考验。我的很多朋友,他们原来都爱好写作,后来都放弃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写作吃力不讨好。 在当下,我们没有好的制度来激励我们写作,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应该自暴自弃,完全放弃写作。相反,我们更应该把写作当成一项长期的事业来抓。作品的质量标准永远不能降低。打铁还要自身硬,如果我们的作品本身就有问题,我们就没有资格抱怨。 对于当下不合理的文学制度,我们不能纵容,必须斗争。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我们必须团结起来。有人说:“作者就必须淡泊名利,老想着稿费是不对的。”我想反问,那些杂志社、出版社、活动主办方,他们拿了我们的作品,不仅不给报酬,反而收我们的钱,他们淡泊名利了吗?我们的名利就应该淡泊给他们吗?月工资仅有1000多元的我们,因为从事写作反而要花几百元,这现实吗?这样下去谁还有热情投入写作?推动文学事业的发展也终将成为一句空话。 总之,文学是一场持久战,文学事业的复兴任重而道远。 李灿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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