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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ANGEGE 于 2013-2-22 10:19 编辑
昨天从教育局获悉,今年起,中小学一律不再收取水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中小学不得为各类补习班提供补习场所,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提高班,竞赛班,特长班,同时严禁在职老师有偿补课,民办机构不得超出审批办学层次,范围,擅自举办中小学为对象的文化补习班。
同时还规定了上学时间,夏季小学不得早于7点50时 中学不得早于7点40时 ,冬季小学不得早于8点20时,中学不得早于7点50时,下午离校时间,夏季小学不得迟于16点50时,中学不得迟于17点20,冬季小学不得迟于16点30时 ,中学不得迟于17点。
小学一,二年级作业当堂完成,不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只布置语数外作业,作业总量中年级不得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得超过45分钟,初中作业不得超过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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