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包瓜子,年都没过好。”昨天,宜都范先生称妻子在超市购物时,因为一包瓜子没付钱,被工作人员带到办公室“罚款”200元,虽然经过交涉,超市已将钱退还,但他觉得超市还应该道歉。 瓜子没付钱,“罚款”200元 范先生说,1月12日下午2时许,妻子在宜都一家超市购物时,由于手上抱着白菜,便将选好的瓜子放在了外衣口袋中,付款时,妻子忘了拿出瓜子付钱,在出口处被工作人员拦下。 “她被带到了监控室,超市让她付200元罚款。”范先生说,超市工作人员还让妻子写下了保证书,半个多小时后,妻子才回家。“晓得这件事后,我很气愤,就去找了超市,经过协商,超市把200元退了,我要求他们向妻子道歉,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超市这样处理,我们很难接受。”范先生说,妻子并不是有意偷东西,只是忘了付钱,事后工商部门也进行了两次调解,最终因调解不成功而终止。 200元是自愿赔偿,已经退还 随后,据这家超市一位李姓店长介绍,1月12日,范先生的妻子因没买单被拦下,当时工作人员准备报警,但她表示愿协商处理,随后经协商,她付了20多元瓜子款,并另付200元赔偿超市经济损失。 “第二天我们已经把钱退还了。”李店长说,因为“逃单”屡禁不止,超市也非常头疼,“每三个多月盘存一次,仅被盗损失就达到几万元。” 李店长说,由于超市被盗率非常高,涉及金额从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几乎每天都会抓住不买单的客人,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往往会报警处理,如果金额较小,则会自己处理,对发现多次行窃的人,超市不仅要求其买单,也要求其补偿经济损失。 可要求“买单”,但不能罚款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殷书月律师表示,超市如果发现顾客没付钱,可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消费者是否偷窃,应由公安机关判定,超市没有权力自行“判案”。 “超市可以要求顾客买走该商品,但不能私自罚款。”殷律师说,如果消费者觉得遇到不公正待遇,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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