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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国五条” :房价蹭蹭涨 政策连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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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0: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一季度公布控制目标
  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应指导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约谈和问责。
  严惩骗购房资格行为
  通知称,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行政区域的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要严查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商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加快扩大试点房产税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当地银行可根据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记者了解到,2011年,国务院曾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按照通知精神,这一比例或会提高。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
  符条件外来工享住保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通知强调,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严查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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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

  >>抑制投机

  楼市限购令“小规模升级”

  对于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要求,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这是对限购的“小规模升级”。国务院要求,“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杨红旭表示,这意味着有些中西部城市将会调整方案,进一步收紧限购;对于其他城市而言,房价涨幅温和,因此新增限购城市应该很少。对于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杨红旭则表示信贷政策有进一步细化的可能,也表明一直传言的二套房贷收紧政策并非不可能。

  但对此,中房研协首席研究员李战军持完全不同的看法。李战军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只是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常务会议,更多是一种表态和期许,是对以往调控政策的坚持而不是强化,不应该过度解读。“真正具有指导意义的政策,还需要等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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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控军令状 两会后各地或定房价目标

  国务院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制定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调控措施曾在2011年实施。当时,绝大多数城市普遍将控制目标与GDP增幅挂钩,且没有一个城市提出“降房价”的目标。在实施一年后,该政策于去年停止执行。

  “估计今年两会后中央会要求各地方政府立军令状,即公布具体的房价控制目标。”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对于各地可能实施的政策细节,目前尚不得而知。“GDP的涨幅与老百姓关系并不大,房价控制目标的标准更应该与当地个人收入水平相挂钩,这样的执行效果可能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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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0: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五条”呈现三大亮点

  从措辞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基本肯定了近年来的楼市调控措施:“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缓解供求矛盾、稳定房价特别是遏制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同时提出,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通览会议提出的五项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表述,是其中亮点,其余多属重申。

  有业内人士称,此次国务院将“房价控制目标”锁定在“新建商品住房”,针对的应该是部分城市此前在兑现房价控制目标时用保障房数据“掺水”的现象;而要求省级政府关注辖下城市房价,可能导致限购扩围;至于“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被重申,这可能意味着试点扩围将在今年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场盛传的“二套房七成首付、贷款利率1.3倍”的调控新政,并未出现在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后的新闻稿中,新闻稿仅笼统表示“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距离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只剩一周多的时间,本届政府任期也将满,这种承前启后的时刻通常不会出台重大的政策。但因房地产调控是本届政府对民众的承诺,选在这个时候出台调控政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位不具名的消息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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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0: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此次中央仅再次强调严格执行限购、加强住房及土地供应等“老政策”,近期有关于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和上调贷款利率的消息早已在市场上传得沸沸扬扬。我认为房地产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因为房地产跟宏观经济的走势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造成一些政策的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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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0: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亲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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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0: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透这个政策,每次新政策出来又是一轮乱象,然后就是咔咔的涨价,能不能来点真格的,拯救下我们这些苦逼的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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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3-3-4 11: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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