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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手时就出手 追得小偷无路走 见义勇为者质疑艳阳天酒店到底保护谁?来源: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记者(作者): 时间:2013-03-07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讯 记者 王斌华 特约记者 温博侃】 鄂州市民肖先生在艳阳天酒店鄂州店进餐时,发现小偷偷走同桌的手提包,自己奋力追赶2000多米,才将包追回来。让肖先生感到疑惑不解的是,酒店不但没有配合肖先生报案,现在竟然连视频监控资料也弄没有了。他质疑酒店到底是要保护消费者还是保护小偷?
5日下午接到投诉,记者来到艳阳天酒店鄂州店一楼大厅,鄂州市西山街办塘角头村村民肖先生告诉记者【见图】,他是3月1日中午12时44分,在收银台旁的21台与武汉来的另外3个客商进餐,他们手提包放在餐桌旁。肖先生看到一个男青年在附近东张西望,他告诉同桌的武汉客商肖总,这个青年有点像小偷。肖总这才发现自己手提包不见了,并大喊“有小偷!”肖先生与肖总当即起身就追到酒店大门口,问及门前的保安,保安告诉肖先生刚才有一个男青年拿着个包已经往凤凰路跑去了。 肖总追到百子畈村委会大门口就跑不动了,已近50岁的肖先生却在小雨中依然穷追不舍,并大喊抓小偷,遗憾的是沿街市民没有一人出手相助。跑过凤凰路,小偷突然右拐到武昌大道。经过2000多米的“赛跑”,小偷已经体力不支了。肖先生在滨江花园门口抓住了小偷的衣领,扭打起来。小偷见难以脱身,采取”金蝉脱壳“之计,将手提包甩到远方,脱下被肖先生死死抓住的外套,拐进胡同消失了。 肖先生拿到手提包气喘嘘嘘回到酒店后,肖总经过清点,里面6000多元现金和多张银行卡、驾驶证等一样不少。艳阳天酒店鄂州店大堂经理黄薇告诉记者,当时她与肖先生一起到酒店监控室看了视频资料,看到一个男青年先拿了一个手提包藏到自己背后,准备再偷肖先生的手提包时,被肖先生发现才落荒而逃。 记者问黄薇对肖先生这个行为有什么看法,她笑着说,“肖先生追赶辛苦了,幸亏顾客没有什么损失”。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当天监控视频,黄薇则称,当时的监控视频坏了已经不存在了,资料全都没有了。记者问你们配合报案了吗,她却说她与凤凰派出所领导熟的很,没有必要报案。肖先生质问,你们的保安人员为什么不与我一起追赶抓小偷?黄薇反问,保安与你一起去抓小偷,门口的那些汽车丢了怎么办? 鄂州市综治委办公室副主任周宜炎称,肖先生这种行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其精神值得褒扬。但是认定见义勇为行为应该由有关部门申报,要有相关的证明资料。 肖先生称,酒店保安形同虚设,小偷偷走顾客的东西,酒店保安和工作人员袖手旁观,让顾客感到在该酒店消费没有安全感。酒店在消费者受到不法侵害时一不报警、二不保存视频,直接破坏了有效证据,让其感到不解。 对此,鄂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酒店有义务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顾客被盗酒店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位民警说,像肖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如果由于酒店没有监控视频,无法及时了解偷包人的体貌特征,当时又没有抓到,过后就很难快速查到,不过一旦抓到这些人,就能够根据视频监控进行印证举证,以便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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