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人民群众! 我们是湖北省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队员,就在全国人民喜迎十八大的时候,我们这支队伍的全体队员却在为自己的生存四处奔波,因为我们接到市人事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因为我们支队的性质是事业,所以现任城管局领导这次大改革中首先要对我们这支队伍进行改革,要把我们这支执法多年的执法队伍改成拿绩效工资的队伍,不知道这样我们这支队伍还有没有执法权?还能不能执法?我们这么多年没交过养老统筹,我们老了吃什么?并且全部下放到各个区,由区管理,几年前,为了理顺市、区两级的城市管理,把各区成立的城市管理中队全部合并到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现在又要下放,这样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又有谁在幕后操作?是不是个别领导别有用心?(以前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是参公管理,罚款全部直接到银行缴纳,区里的城市管理中队却是靠罚款自支,所有的经费靠罚款,这值得让我们深思!)我们这支队伍成立于1986年,历经26个风雨,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全省的城管评测中我们连续几年拿第一,我们作为城管监察支队的队员,为城管监察事业贡献了我们的青春,为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上付出了我们的汗水、泪水和热血,平均每年加班多达60个工作日左右,还是无偿的,多少队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受到辱骂、受到伤害,多少队员因为长时间在大街小巷巡查而感染上终身不能治愈的疾病,多少家庭因为相聚时间少而到最后导致家庭破裂,多少孩子几个星期看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们拿着低薪水做着高薪的工作(平均工资拿到手里2200元,现在市区内的房价7000多一平方,我们还不够一平方的三分之一;连我们这里餐馆的服务员都是2000起步)现在我们都是40、50岁的人了,正在人生走下坡路的阶段,在这一年的时间中,因为工作、家庭的压力太大,有两名30几岁的同志自杀了,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连自己爸爸都没有看清楚就永远的没有了自己爸爸!一个孩子放学后爸爸没有来接,因为爸爸已经永远的离开了!他们永远的离开了亲人、离开了我们大家,而我们还在含着眼泪为着创建默默的工作着。就在18大开幕的当天7点30分,我们全体185名队员在宜昌市城管局门口,我们一没堵车,二没堵门,只希望城管局现任领导能给我们一个说法(因为改革的事情我们一点都不知情,是城管局私下进行的)当天的温度只有10度左右,但是直到中午13点,我们饿着肚子才等到了我们现任局长坐着他的东风本田2.5排量的车(不知道他上任之后买的新车2.5排量是不是符合规定)来接见我们,接见我们的群众代表,对于我们代表提出的问题,他的回答是正在进行、正在努力争取,然后劈头盖脑的批评大家说,我们私自集合是不对的,会影响工作、影响安定性,但是他没有想到城管局私自进行的改革,一没公开、二不公正,(就在要改革的前几天一下提拔了6名干部,考核其中一项还有城管局领导评分,他们一年都见不着队伍里几个人,又有何评分?城管局的前身是市政公用局,说白了就是修路的,他们都没有经过任何的执法培训,他们有何执法能力,又有何能力管好这支执法队伍?)这本身就是影响安定性的因素!批评完了就散会了。我们也向宜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市政协等部门递交了我们的诉求,现在十八大结束了,但是我们还是没有消息,所以我们只好向全国的领导,全国的人民群众求助!!!请让我们185名队员能养家糊口!以下附上我们向相关部门递交的诉求和向城管局递交的诉求。 尊敬的市领导: 我们是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一批城管监察队员,在万忙之中打扰您,是万不得已而为之,恳请您倾听我们基层城管执法人员的呼声,实实在在为我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近阶段,深化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正在逐步展开,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及所属185名队员正站在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风口浪尖之上,单位何去何从,人员何去何从,我们不得而知。从相关方面,收集的信息来看,对下一步展开的市区两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我们充满顾虑和忧虑,更多的是担心。虽然我们坚信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只会向更有利城管执法事业健康发展,执法队员个人健康全面发展的方向改,但目前的现状很无奈,我们不得不向您反应我们的问题和诉求,希望得到你们的尽快答复。 一、城管监察支队一直以来都是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城市管理执法机关,无论如何理顺市区两级城管执法体制,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制不能变,原则上应实施公务员管理,次之也应实施参公管理。 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前身是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立于1986年,随着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城管监察队伍也不断发展状大,这支队伍从组建至今在积极营造和维护城市良好环境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为宜昌市取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我们作为城管监察支队的队员,为城管监察事业贡献了我们的青春,为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上付出了我们的汗水、泪水和热血。目前,由宜昌市人社局和宜昌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宜昌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宜人社发[2012]123号文),将城管监察支队纳入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我们城管执法人坚决不答应,并强烈要求对城管监察支队实施参公管理。 1、城管执法的职权主要来源于《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授权及地方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 2、城管执法队伍是纯粹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除行政职能外,再无任何其它职能,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3、宜昌市城管监察支队于2005年4月,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4、目前我省的武汉、襄樊、黄石等城市的城管执法队伍已纳入参公管理。 5、鄂政办发[2010]102号文件出台后,宜昌市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了五统一(统一执法队伍名称、统一成一支队伍、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服装标识、统一执法资格培训),三规范(规范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全体执法人员分批进行了军事化培训,全体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对目前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在编的185名执法队员实施参公管理。 2005年4月,经单位申请,考试合格,宜昌市人事局(宜人干[2005]6号)(附后)批准我队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明确100名队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另有10名队员为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2006年我队队员也参加了宜昌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脱产培训班,现在突然要把我们城管执法队员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我们想不通,更承受不了,对于城管体制改革我们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请市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明确现有在编城管执法队员参公管理身份。 急盼回复! 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职工关于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的诉求 一、解决我们公务员身份问题有切实有效的依据 (一)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了我们必须是公务员或者实行参公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06条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第3条第4款规定、《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第4条要求、《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5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城监支队完全具备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条件。特别是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第17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由此看出,不论是从法理依据还是各项政策规定,城监支队185名干部队员都毫无疑义应该是公务员或者实行参公管理。 多年以来,由于支队干部队员未明确公务员身份,实际上其所有的执法行为都属于 “违法的执法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依法行政的执法原则,严重与国家法律不符,全体队员都十分担心,我们继续执行这种“违法的执法行为”将面临没有执法资格而不能执法的尴尬境地,面临执法行为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危险境地,更加担心我们个人将承担不应由我们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城管执法队员多年的奉献被付之东流,不能让队员流血流汗又流泪。 一直以来,尽管没有落实公务员身份,但我们顾全大局,讲政策,守纪律,真正做到了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毫无怨言的克服工作任务重、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等困难,每年无偿加班加点,人均加班60多个工作日。宜昌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率先在中部六省实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零的突破,城管执法队伍为获得这些荣誉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宜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全市人民有目共睹。 荣誉成绩的背后,我们应该得到的各项保障却毫无进展,多次向上级反映均石沉大海。2005年4月,市人事局下文(宜人干[(2005)6号]批准支队作为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明确100名队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10名工勤人员。2007年公务员登记中,由于省政府要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必须由省公务员管理局审批,支队没有被纳入申报单位。2007年我们单位没有被纳入参公管理,是因为参公管理审批权限由市级审批改为省级审批,而省级未批准的原因为宜昌市参公编制已满。请问2005年4月,我们曾经由市人事局下文参公的100个编制去向?是谁占用了我们的参公编制?2007年按照宜昌市市委、市政府宜发[(2006)3号]《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城管监察队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该文件是否作废,如未作废,为什么不执行? 二、诉求 我们已经得知,我市城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方案正在制定中,我们强烈要求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2011)11号]会议纪要,即我们先按参公标准落实经济待遇。编制保留在市,并按照参公管理人员理顺工资结构,所有城管队员的工资由市财政统一划拨到队员的工资卡。在省批公务员身份未解决之前,暂缓实施此次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请领导七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最新消息!!! 经领导们商议拟定:保留监察支队,下面各区的大队下到各个区,下到各个区的大队工资、办公经费由各个区承担!!!???不知道到领导们怎么考虑的,近几年,自从各个区中队合并到市支队之后,各个区的违法建筑不断飙升,给宜昌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难度,为什么?主要是因为各个区的领导干部都是从各个村、各个街道等提拔的,没合并之前,市监察支队是由市里直管,要找人情必定要找市里,但是市里的领导就不一定是本地人也不好说话,所以控制的有力度,但是自从各个区中队合并进来后,市里管理力度下放,由区里管理多起来,这样找人情的多起来,根本得不到有效控制,所以才形成如今状况!支队在工作调配上一般是每两年各个区大队干部队员相互进行轮岗制,就是为了杜绝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会被抹黑,如果下到区就无法进行,所以我们为了我们宜昌城市发展的考虑,恳请市领导: 一、 为了宜昌的繁荣昌盛;我们需要市分管领导直管,杜绝徇私舞弊。 二、 为了宜昌的繁荣昌盛;我们需要市财政统一罚没收缴,杜绝徇私舞弊。 三、 为了宜昌的繁荣昌盛;我们需要市财政统一发放全额工资,杜绝徇私舞弊。 四、 为了宜昌的繁荣昌盛;我们需要您们的支持,因为您们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 今天我们是才从报纸上得到的消息,市里的拟定决定一月三十一日就发到市城管局,但是,我们到现在才得到消息,我们185名同志胆战心惊的过了一个年,心力交瘁的等到了这个从报纸上发布的消息,不得不说很意外!!!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城市管理方法,有的城市城管下到区里,有的城市与公安合并,有的城市由多个执法部门综合管理,有的城市由市直管,他们又有多少在创建上过关了?宜昌的管理就应该走自己适合的路,只希望领导们还记得“古镇宜昌”!!!宜昌的发展不易!!!再次希望领导们慎重考虑!!! 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185名队员 2 0 1 3年2月22日 《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全体复转军人请求信》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全体复转军人,我们占支队总人数的1/3,我们为保卫祖国在部队奉献了我们的青春,在转业就业选择工作上我们没有挑三拣四,我们基本上都是正营职转业,进入宜昌市监察支队工作我们没有嫌没有职位,没有嫌工资低,因为安置办的同志说这是参公管理的队伍,不管怎么说稳定!我们依然在这样一支准军事化的队伍里默默的发挥着我们的余热,但是今年的改革打破了我们的平衡!我们从部队回来到地方没房子,我们靠转业的钱加上厚着脸皮找亲戚朋友借到能够付首期的钱贷款买,结婚后抚养子女,我们就从生活费中慢慢节省,房贷的压力及抚养子女不停的在磨灭我们的年轮,我们已经被生活的压力压弯了腰,但是我们依然还在坚持,我们依然发挥着一名军人的优良传统,这次的改革按说我们作为军人应该服从领导的命令,但是,军人的直觉告诉我们,一个领导如果在战场上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就会导致作战失败,甚至会造成全军覆没!虽然这不是战场,但也不能儿戏!您做出一个决定,导致失败,您可以走马上任,但是对于我们却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怎么办?我们要供房贷,我们要抚养子女,我们要赡养老人!亲爱的领导!我们全体复转军人请求您!请拿好您的棋子,深思熟虑的走上下一步,我们准备着! 敬 礼! 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全体复转军人 20 1 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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