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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3-3-14 10: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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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反映京山县“填国家湿地公园建别墅”问题,京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项目的基本情况
网友反映的项目所在地为原京山县水泥厂,该厂建于70年代,由于该厂粉尘污染环境,京山县委、县政府于2010年上半年关闭了该厂。经京山县规划委员会研究,将该厂约160亩工业用地调整为商居用地,并经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建设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该项目位于原京山县水泥厂原址,总投资2.3亿元,主要建设酒店,其中环保投资1811万元,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房1座,污水处理站1座。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京山县发展规划的要求,按照环评报告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经荆门市环境保护局评审通过,水土保持方案获京山县水务局批准,《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经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环保及水土保持工程。
二、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环保措施
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要求。
1、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规划范围内,不存在填湖问题
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京山县规划委员会确定的用地范围建设,照片一、三、四所示为2011年填埋规划范围内的堰塘,不是填湖。
2、惠亭山水体不受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项目影响
为强化惠亭水库水体保护,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项目与惠亭湖东岸一线的环保与建设一同综合考虑和规划,通过了专业机构区域性的环境评估与保护规划、区域性的修建性详规。具体措施为:
①建设二级提升排入市政管网工程。在酒店项目范围内自建一套“二级提升排入市政管网”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等多项保险举措,确保了对惠亭水库“零排放”。
② 建设自流式截污沟。沿惠亭水库最高淹没等高线设计建设一条自流式截污沟,从惠亭水库大坝沿项目建设区至惠亭水库溢洪道口修建一条约4.3公里(首期)的沿湖排污管道,防止项目区域污(雨)水渗透,实现该区域项目对水库“零排放”双保险,有效控制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染问题。
三、该项目为惠亭湖湿地公园整体建设规划的一部分
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2011年3月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建成后的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融合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为一体,形成集森林复合生态系统、科普教育与休闲娱乐兼具的湖北省生态旅游目的地,达到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提高”的作用。
湖北惠亭山温泉度假村项目与惠亭湖湿地公园规划相统一,该项目所在区域的给排水管网、截水沟、湿地公园、林园等项目与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将成为项目区域建设与湿地公园建设相统一,形成湿地公园中的休闲功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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