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城区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在南湖宾馆召开,我市将调整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权限,改革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物业和拆迁管理体制,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经费、设施设备(含固定资产)及人员编制。 东山隧道管理处改名字 组建市市政环卫管理处 撤销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及市城管局内设的市政设施科、环境卫生科。组建市市政环卫管理处,为市城管局管理的相当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行业管理。 将市东山隧道管理处更名为市桥梁隧道管理处,主要负责东山隧道、云集隧道、张家湾隧道、原市级管理的13座桥梁的日常管理,将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承担的生活垃圾中转职责划转到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保留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和下设的督察大队。市级保留在规划管理方面对违章建设行为处罚种类的决定权和对无证建设的建筑物不予拆除的决定权。 市级设立城市管理奖惩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按比例出资,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考评奖惩,市财政从下拨至各区城市维护管养经费中拿出30%与考核结果挂钩。 环卫作业下放到区 多个部门改为“区管” 将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下设的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4个大队按区域移交给区政府管理,其机构级别不变。将承担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生产作业任务的湖北净城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宜通达公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为西陵区管理,将宜昌时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为伍家岗区管理。将原由市级负责的街道绿化维护管养事权及相关人员,按区域下放到区。 将市夷陵广场管理处、市王家河公园管理处、市白龙公园管理处、市五一广场管理处按区域下放到区。将原由市级负责的城区城市道路、人行天桥、排水泵站、地下通道和排水管网的维修养护,停车场管理及收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环卫收费,“野广告”清理,垃圾容器,公共厕所建设及管理等工作及相关人员,下放到区。 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依附城市道路(桥梁)架设市政管线审批(不含市管桥梁)、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的审批权,下放到区。将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和协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证发放,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等事务性工作,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初审权,下放到区。 组建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撤销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市城市管理局加挂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牌子以及内设的园林绿化科。组建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市住建委管理的相当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行业管理。 保留市园林绿化植物研究所、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市滨江公园管理处,调整为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原相当正科级机构级别不变。将市园林绿化苗圃管理处并入市园林绿化植物研究所。保留市云集山庄管理处(企业),调整为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管理。 对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含石板森林公园)实行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双重管理,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对其进行行业指导,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增挂“市东山公园管理处”牌子,实行市民政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双重管理,以市民政局管理为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对其进行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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