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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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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中旬,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北环小区的常先生在一家深圳团购网上下单订购了一部三星note2价格1980元的手机。当时在这家团购网上广告宣称这款手机是港版货,他们不接受支付宝付款,而是由顺丰快递公司代收货款,并承诺有任何质量问题可经顺丰快递公司进行退换货。
12月27日,当常先生收到这款手机之后,他就拿到三星手机专卖店请工作人员帮忙查验,结果确认是一部值300元左右的山寨版手机,并非团购网宣传的价值1980元的港版手机。于是,12月31号,常先生通过顺丰快递公司退货(货单号:027351764753),退货后,常先生打电话给卖家,卖家称卖的手机没有问题,不接受他退还货款的要求。常先生又多次联系顺丰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催要购机款,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托,始终没有退款。2013年2月,常先生气愤至极就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顺丰公司诈骗,随后顺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常先生承诺,只要常先生撤案,他们马上协调卖家,很快退赔常先生的大部分购机款。于是,常先生无奈撤案并耐心等结果,但等到的答复是卖家还没有把货款退到顺丰公司,暂时还不能退款给他。
常先生实属无奈,在2013年3月12号向中国经济网投诉。记者通过顺丰公司全国服务监督电话(0755-83151111)联系到顺丰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向其反映这一情况,工作人员答复称:“这家购物网站与我们签订了合作协议,确属合作关系,帮网站代收大代付,但我们是物流企业,主要是送货和代收货款,却无法保证合作网站卖出每件商品的质量,这是买卖双方的纠纷。”记者向工作人员说明身份并追问:“顺丰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物流企业让卖假货的网站利用其在广大消费者中的信誉度来哄骗消费者,贵公司是否有必要维护自身形象、有义务协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工作人员马上答复:“我公司会立即协调卖家,通知顺丰武汉的分公司退还常先生的大部分购机款.”13日上午,顺丰公司武汉分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说:“经过他们与卖家协商,扣除托运费等相关费用后,准备退还常先生1400元。”记者说:“顺丰公司扣除少许的托运费是可以的,至于扣除680元,当事人是否答应,请和常先生直接协商。”14晚,常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高兴的讲,顺丰武汉分公司的两位工作人员找到他,在他的坚持下和迫于媒体的压力,他拿到了全额退还1980元的购机款。
“象常先生的消费维权虽然过程有些艰难,但能圆满解决已是相当幸运了,一般网购的买家都是离消费者很远的外地,要经过当地消协来处理,维权成本相当的高,很多人也只有放弃了,对贵重商品的网购消费,消费者还是要多权衡一下潜在的消费风险。”湖北省消协的官员如是说。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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