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十堰)示范基地建设方案通过论证 来源:十堰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录入时间:2013-3-25
3月22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第三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专家论证会召开,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十堰)示范基地建设方案通过论证。十堰基地建成后将为全国优秀科技成果在十堰乃至秦巴山片区孵化和产业化提供全流程服务,成为全国第11个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有效弥补我市区域科教创新资源“短板”。湖北省科技厅副厅长郑春白、成果处处长戴新明、副处长傅丽枫,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姚太和、市政协副主席、科技局局长严炳洲、副局长王珊崖、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王爽参加论证。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十堰)示范基地将由十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十堰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全面合作、共同建立,在湖北省科技厅和十堰市科技局的指导支持下,针对十堰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有机农业三大优势产业,以国家科技成果信息资源为重点,结合十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基础,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十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十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从全国科技奖励成果库中遴选出一批符合十堰企业需求的项目成果和技术专家,加速来堰科技成果转化。十堰将大力支持示范基地建设,积极营造国家重大科技成果、重点专家和科研机构引进和落地的良好环境,制定政策措施,为先进成果的引入提供有力保障,探索一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途径。
示范基地将以拟建的十堰科技人才创业服务中心为载体,集聚科技成果转化整个过程中所需的评估评价、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测试认证、会计律师和人才培训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全流程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服务,并通过组织深度挖掘企业需求,开展高效对接活动等手段,进一步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探索和推进秦巴片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另据悉,全国规划建设15个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湖北省仅十堰一家,除我市外,所有通过论证的城市均为省域副中心或副省级以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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