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结账时,被店员当成了贼,虽然真相大白后店员主动道了歉,但顾客仍觉得很气愤。昨天,西坝读者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遇到这样的事,实在是不吐不快。” 王女士说,昨天上午,老公到小区附近“美好佳”超市买白糖,结账时,将口袋里的零钱和一个打火机拿了出来,付完钱后,顺手将打火机放回了口袋,“我老公正准备走时,一名店员对着他喊了一声,说他把店里的东西藏到口袋里去了,虽然后来确认是个误会,店员也马上道了歉,但老公憋了一肚子气,连白糖都忘了拿。” 昨天下午,“美好佳”超市店员介绍,此事是个误会,因为客人结账时喜欢借柜台上的打火机点烟,有的顺手就把打火机放进口袋带走了,“我当时见有人拿了个打火机往口袋里装,以为又碰到了‘借’打火机的,就喊了一声,后来我们还专门把白糖送到了他家,并再次表达了歉意。” 三峡律师事务所的李京海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在此事中,超市应向顾客公开赔礼道歉,消除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情节严重,顾客可考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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