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110预警提示之25:
加强自身防范意识,让偷车贼无机可乘
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为了您的财产安全,110民警提示您:
1、购置摩托车、电动车应上牌登记,妥善管好车辆购买凭证,以便丢失后认领,并给警方提供立破案依据。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已被列为专项行动的打击对象;
2、选择优质,坚固的防盗车锁;同时建议安装GPS定位系统,增加安全系数;
3、摩托车,电动车停放时尽量选择指定集中、有人看管、有摄像头监控的停车场所;
4停放在室内的摩托车、电动车,不要把钥匙插在车上,同时切忌上锁防盗,养成好习惯,不要在车坐垫下或行李箱上存放贵重物品,防止窃贼见才起意;
5、尽量安装报警器等防盗装置,停放时开启,并将车锁好。一旦遇到小偷,防盗报警器发出的声响可吓阻小偷的盗窃行为;
6、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防止不可靠的人偷配钥匙;
7、市民发现车辆被盗时应及时向警方报案,以协助警方抓住时机尽早破案,减少损失。同时也方便公安机关及时确定案件高发区,加强巡逻防范。
8、敬请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摩托车、电动车,这样既使盗车贼没有销赃的市场,又可使您远离销赃之嫌。
鄂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