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鄂州新闻 于 2013-3-29 08:43 编辑
购买的门面签了合同又加价 工商:违约,责令改正 本报讯(记者杨勇通讯员刘霞)购买的门面谈好了价格且签订了合同,却在付款时遭遇涨价。近日,在西山工商所的协调下,意邦国际商业广场承认错误并同意按合同价格执行。 据黄冈浠水的林先生和简先生称,2013年元月,他俩一起在位于火车站旁的意邦商业广场订购了两间门面房,当时,他们分别预交了1万元定金,并以每平方7796元的价格与卖方签订了认购协议,约定三个月内交付房款。2013年3月18日,按照约定,他俩带着现金一起来到该商业广场支付房款时,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却告知,门面房的价格每平方涨价200元,两间门面房总价算下来,一共要多交12000元。无奈之下,他们就拨打12315投诉。 记者从西山工商所了解到,接到投诉后,该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工作人员立刻赶往该商业广场售楼部,对该投诉案件进行了调查,发现投诉人申诉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当即向该公司销售责任人员宣传了《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和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商业广场无权单方面提高售房价格,如执意加价,将承担法律责任。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和调解下,该商业广场售楼部工作人员向林先生和简先生道歉,并承诺按照元月份签订门面房认购协议约定的价格销售。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果在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随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