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宜昌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规定,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软、奢”等行为进行问责。乱决策、公车私用、大吃大喝、吃拿卡要也在追责范围内。 这一规定列出的追责现象主要有:乱决策或工作失误的,领导班子违纪的;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不力,职责范围内事项久拖不决、不予答复的;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有关申请、投诉和举报应受理而不受理的;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下基层检查、调研中,参与赌博或打牌带彩,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炒股、购物、串岗聊天的,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值班值勤中无故关机贻误工作的,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滥用自由裁量权办 “人情案”、“关系案”或对违法违纪行为包庇袒护说情,干扰调查的;超标配车、购置豪华办公用品的,公务接待铺张浪费、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组织高消费娱乐的;公款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的;擅自组织大规模庆典、评比、检查、达标和纪念活动的,乱发物资、补助和奖金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根据规定,发现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庸、懒、散、软、奢”等行为,情节较重、后果和影响较大的,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较大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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