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交警加大举措开展春季交通秩序整治 近日,为确保我市交通秩序稳定,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再细工作措施,科学部署警力,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整治中,采取早执勤制度、高峰时段指挥疏导与低峰时段巡线维护、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等勤务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路段责任制,大队机关领导、各科室和中队负责人亲自上路站点包段,最大限度的调派警力,集中力量,全员上路,分别在城区丹江大道、沙陀营路、车站路、均州一路、人民路、大坝一路、大坝二路、丹赵路、沿江大道等九条主要道路及丹二路、和平路等其他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按停车泊位停放、公汽站点内违规停放、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挪用牌照、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摩托车违法超载人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坚决做到交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规范,加强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改观。 在这次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我们温馨提示所有的交通行为参与者,希望大家积极配合,自觉摒弃陋习。同时对那些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交通安全靠大家,生活安宁连万家。在此,我们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交通文明中来!
在这里我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共总结出常见的三十六种交通陋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提示作用。望大家注意并消除这些交通陋习,成为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这36种交通陋习分为“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危险交通行为”两大类。其中,不文明交通行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三类。
机动车:1、夜间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2、雨天飞车溅水。3、行驶中乱闪大灯。4、行驶中乱鸣喇叭。5、行驶中占线或转弯不打转向灯。6、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7、遇前方拥堵逆向超车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应急车道。8、驾乘人员向车外吐痰或抛洒物品。9、车辆在路边乱停乱放。10、故意遮挡、污损、隐藏号牌。11、自行安装氙气灯和车腰灯上路行驶。12、货车沿途漏撒。
非机动车: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不靠公路右侧行驶。2、逆向骑车。3、骑车带人。4、装载超长物件
行人:1、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2、过马路时打手机。3、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危险交通行为有17种,分别为:
1、 酒后(醉酒)驾驶。2、超速行驶。3、疲劳驾驶。4、超员、超载营运。5、强行超车。6、随意变更车道。7、开车打手机。8、开车不系安全带。9、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打伞。10、随意倒车。11、车辆、行人争道抢行。12、车辆、行人闯红灯。13、骑车上机动车道或不靠右行。14、骑车上人行道。15、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斜穿道路。16、行人过马路时不左右看。17、行人随意拦乘车辆。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