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病员,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病员。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病员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病人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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