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工作在长阳县鸭子口乡的普通乡村教师,我们现向县人民政府反应我们最正当的诉求 长阳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工作在长阳县鸭子口乡的普通乡村教师,我们现向县人民政府反应我们最正当的诉求。
我们深知,教书育人,淡泊名利,安心本职工作,是我们做教师的本份。但是我们现在是无法安心,无论如何也淡泊不下去了,甚至觉得当一名长阳的乡村基础教育的教师是一种耻辱!原因就是我们现在的工资待遇实在是太低了,而且是低到一种无法生存的程度。现在在乡下工作十多年的青年教师,每月直达工资帐户的仅有1500元左右,而当地农村小工的最低工资是每天150元,还要管烟管饭,那至于说到外地打工的就没法比了,每当家长和亲戚朋友问到我们每月的工资是多少时,我们都羞于启齿。
2012年7月,湖北省组织招聘的补充农村学校新教师年薪最低是3万5,再加上特岗津贴,比我们这里在基层工作十多年的教师高多了,甚至比工作三十多年的中老年教师还高,实在是让我们寒心。要知道从1998年之后,长阳县几乎没有大规模新进过教师,目前正在工作岗位上的骨干力量都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教师,他们曾经为长阳教育最艰难的时候奉献自己,现在仍然在奉献,他们仍然是中坚力量。
湖北省招聘教师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竟然不能按照正常程序足额聘齐教师,需要补充招聘,说明什么?难道是教师这个职业好?难道是招聘教师待遇高?还说明什么,验证什么?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更让我们无比愤慨的是今年公务员的津贴已经平均涨了300多元,而薪水已经很低的乡下教师却还是纹丝不动,现在物价飞涨,长阳县消费水平已经融入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水平,更是让我们的生活雪上加霜,而且《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的工资要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请问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父母官,国家法律的效力何在?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我们教师的基本人权和尊严何在?
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是非常清苦的,农村义务教育更清苦,现在都是寄宿制学校,我们早上六点多钟有时天还没亮就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八九点钟等学生睡觉了才拖着疲惫身子休息。学生的吃喝拉撒,安全护理,教育管理以及作业辅导等等都要认真到位,一点也不能马虎,我们苦点累点都毫无怨言,哪怕是社会的鄙视,我们也毫不在乎,唯独是政府的漠视,待遇的不公让我们实在是无法忍受,心中的怒火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们广大教师特地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如下请愿:
一、我们强烈地要求实现同工同酬,在职助理级教师年工资能够与新进的特招教师实行同等的待遇,不得低于4.6万(省发3.5万,县配套1.1万)。
二、请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我县教师待遇的相关文件规定足额兑现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原来欠发的要补发,缩小与周边县市待遇差距;
三、向我们解释清楚教师工资两套表的问题,公布上报的工资表上我们究竟是多少,按国家的规定到底还欠发我们多少工资,还我们一个明白。
四、以最快速度答复落实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让农村教师,特别是临近退休教师老有所居。
“科教兴国”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制定的基本国策,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要靠教师,这是常识,领导们比我们更明白,现在长阳的教育已危如垒卵,已经到了该悬崖勒马的时候,请政府领导接到我们的请愿以后,从长阳教育的大局出发认真对待,及时地解决老师们的实际困难,使我们长阳的基础教育尽快恢复到良性发展的轨道。如果我们合法、正当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我们将打出“要生存、要公平、要尊严”的口号,向市、省、国务院逐级请愿,并向全国各大媒体和网络晒我们的工资,讲我们的遭遇,直到我们的合法诉求得到答复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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