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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公安经侦正副队长非法集资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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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18:24:58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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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办贼案 拖延8个月无结果
知法犯法 鄂州公安经侦正副队长非法集资千万元
新闻调查周刊首席记者 王炳洪
   非法集资过千万元,事发后办案方拖而不决拼命捂盖子,原来是案件嫌疑人为鄂州公安局鄂城分局经侦大队前任副队长,办案人却为知法犯法参与非法集资的现任大队长,此案涉及84人,其中30余人为鄂州公安局和分局中层干部,涉案金额达1923.4万元,其中公安人员涉案金额达千万元,如此知法犯法的集体窝案为建国以来罕见。
   此案主角刘伟及妻子汪明兰在鄂州公安局及下辖分局的干警眼里是了不起的能干人:早在2005年,汪明兰就白手起家经营了一家银楼,刘伟打着共同致富的旗号,在公安局内部游说同事入资。金钱的无穷魅力让这些国家公务员们铤而走险,纷纷将资金投入刘伟及其妻子摊开的大馅饼里,而银楼的公安局合伙人背景又让社会上更多的人相信刘伟及其妻子的融资行为,非法集资的口袋越撑越大,谁也不知道,真正投入银楼的资金却只有百万元!大部分集资来的资金被此二人用在购房、装修、孩子结婚、赴澳门赌博等等个人挥霍上,刘、汪二人的所谓融资实则为集资诈骗!直到2010年7月,部分受害人发觉受骗,向鄂州公安局鄂城分局报案。
   于是,荒唐的事情发生了。
   报案人不知道,这个刘伟原来就是鄂城公安分局的前经侦大队副队长,至案发仍属于退二线国家干部;而更荒唐的是,在接到报案18天中,包庇、袒护、迟迟不受案,给了案件嫌疑人足够的时间销毁账目、转移资产,也为部分涉案干警捞回自己的资金赢得了时间。可怜那些报警人,还反复向鄂城经侦大队队长胡慧申诉,请他主持正义,尽快将案件嫌疑人捉拿归案,却不知胡慧也是刘伟集资诈骗案的参与者,这真正成了贼办贼案,执法不严。本该遵守的回避制度在鄂城公安分局成了一纸空文。
   为了尽快挽回自身的损失,涉案的干警们置明显的案件事实及办案程序于不顾,故意拖延贻误了办案,让荒唐的事情一再发生:在报案人反复向鄂州公安分局及湖北省公安厅申诉后,办案人员又人为地割裂本案事实,指黑为白,将本是共同犯罪的汪明兰反作为受害人任其逍遥法外,仅对刘伟立案侦查,并避重就轻地向检察机关报送材料,极力为刘伟开脱减轻罪责,罔顾法律及其他受害人被诈骗的血泪事实,为一己私利,肆意践踏法律尊严。
   而今,8个月过去了,除了公安局部分内部人员的涉案资金完璧归赵,尚有近千万元的社会其他受害人的血汗钱无法追回,这起鄂州公安局内部集体涉法违法的行为被死死地捂住盖子,企图成为永久的秘密不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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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0:12:31
顶,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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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0:13:35
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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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0:17:01
公安局内部涉经案,这可是在全国冰山一角,希望政府以此为机,大力查处官员腐败案,让那些有政府背景的黑恶势力没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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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0:59:52
公检法吃了被告吃原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贪腐渎职行为比比皆是,一切就是为了“喝血”嘛。我国的腐败案实在太多了,基层反腐更是雷声大雨点小,要想彻底的查处,一个字:难,两个字:很难,三个字: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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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1:13:10
遵守法律法规,严从公安局内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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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4-9 2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罪该万死。公安局长做什么事去了,养虎为患,毒害百姓。
中国自古以来官官相卫。
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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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1:22:47
此案不破,天理不容~~~~~

狼狈为奸············

官匪一家············

伸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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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1:23:59
此案不破,天理不容~~~~~

狼狈为奸············

官匪一家············

伸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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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9 21:38:06
中国式解决问题】上班搞不定就上桌;上桌搞不定就上门;上门搞不定就上床;上床搞不定就上访;上访搞不定就上网;上网还搞不定的事情,那就只好上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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