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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4-12 1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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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子楼主您好!为确定您反映的事由,我查看了您的其他发帖。如果您真的是这起事故伤者的妻子,对您发此帖我感到有些意外。您和您姐姐上个月在我办公室就此事故进行了深谈。对您的疑问,我从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都逐一予以了解释。临走时,您们说了一句:“到这么多地方,每次都是‘驳嘴’走的,唯独这次是笑着走的”,至今仍令我感动。交警支队对这起事故的处理情况非常关注,如果您有任何疑虑,欢迎您到我办公室来质询。我仍然还是那句话:只要您的诉求是合法的、合理的、可行的,我们一定会支持您;但是,如果您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超出了交警的职能范围,也请您能够理解我们的难处。感谢您的关注,希望该事故尽快得到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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