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监督报 国家资源成为管理者的摇钱树 百姓利益丢一边 在湖北武汉市新洲区有一家菜市场,据当地老百姓说是新洲区最大的市场。由于这里的摊位费奇高导致市场菜价居高不下,由于该市场是该区菜市场的龙头老大,直接导致新洲区的蔬菜物价高于武汉中心城区,百姓怨声载道。据了解,"统治"这一块地盘儿的是当年工商分流人员,用他们的话来说,这个市场是我的,我说了算。
本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来到该地调查。
商户:摊位费成了他们的摇钱树 不得以我们哄抬菜价 据了解,该菜市场隶属于新洲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管三个菜市场,这家菜市场是其中最大的一家,也是新洲区最大的一家。昏暗繁乱的市场内,密集的拥挤着大大小小的摊位。记者走访了七八家摊主。这些摊主绝大部分在此经营了十几年,他们向记者反映,这些摊位价格逐年递增,近几年更是直线上升,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他们不得以只能哄抬菜价,否则难以为生。一些摊主告诉我们,一个4米长的摊位一年的租金就是10万,他们每天必须卖掉2000多元的蔬菜,才能勉强维持生存。一位摊主悲愤地说:"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在这里经营了十几年,又不会做其他的事,他们(市场管理人员)有权有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除非你走人,我就赌气不走,无非就是把这十几年赚的一点钱都贴进去,太黑了!"。一些摊主反映,这里的管理人员只知道收钱,不知道管理,他们说:"在你们来之前,这里通道狭窄,顾客走路都很困难,他们根本就不管。"一些摊主还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又玩儿出新花样,搞出了竞拍摊位。他们说:"这些摊位他们制定一个底价,一般都是28800元/摊位,然后开始竞价,不知道来参与竞拍的是些什么人,一下子就把摊位价格抬到了10万,我们一家在此经营了十几年,就靠着他养家糊口,如果我们退下来,将来怎么办,一家人该如何谋生啊!"。一位经营了20来年的摊主愤怒的指责道:我在这里干了20来多年,他们今年市场管理部换了新人,要我撤摊走人,原因是我不服从管理,我签了合同,合法经营,在工商部门合法登记,他们凭什么要我离开,简直欺人太甚。这几天他们一会儿来人说不能卖,一会儿说可以卖,搞得我进了货却不能卖,已经损失了上百斤猪肉。还有摊主反映说,他们收摊位费用的是收据,这些合法吗?
据一些商户反映,该服务中心的三个市场每年收取的摊位费至少有4、5百万,这些钱是国家资源衍生的利润,除了他们的费用开支,其他的钱究竟到哪去了?
服务中心领导:我的地盘儿我做主 记者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该市场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带领下,来到了上级单位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一位姓郭的领导理直气壮地告诉我们:"我们是政府直管的行政事业机构,当初我们这帮人是工商的分流人员,国家把这一摊子给我们管,财政没有任何经费,我们这里200多号人要吃饭,我们的摊位定价不属物价部门管辖,根据市场自行定价,我们搞竞拍也是市场经济的需求,我们收的摊位费也不需要税务发票,直接用事业性收据就可以,这些摊位费先上缴财政,然后由财政部门返还给我们,我们每年收取的摊位费还不够我们的开支。新洲区菜价高我们也无能为力,我们要吃饭。"当记者询问,有商户反映市场管理员多次要求某商户搬离,并且扬言强制执行时,这位一把手不等记者说完,愤怒咆哮道:"这房子是我的,我要他走就走",记者以为,市场是国家资源,任何人无权以私有业主自居,这位领导干部的说法,不具备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素质,完全丧失了人民公仆的形象。记者希望就该中心领导所反映的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向新州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求证。
新洲区政府:领导很忙 有时间我们帮你们调查再书面回复 在新洲区委宣传部,一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多次与分管领导联系,都说领导很忙,要我们留下想要了解的情况,等领导有空再与我们联系。
第二天我们带着几个问题来到政府办公室,两位工作人员分别接待了我们,在与宣传部门领导通报后,同样告诉我们相关领导很忙,要求我们留下问题书面答复。我们认为不妥,如果是这样,岂不 成了当地宣传部门代替我们调查?这是敷衍和回避。
我们希望了解这样几个问题:
1.菜市场摊位定价有何规定?
2.摊位租金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3.新洲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收取的摊位租金是如何分流的,是否存在国家资源的流失?
4.新洲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实施的"竞拍摊位"是怎样的流程,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进行,有没有暗箱操作?
5.对于新洲区菜价高百姓反映强烈,新洲区政府怎样对待这个问题?
党中央一再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关注民生,民以食为天,民生无小事,新洲区政府却以太忙为由,敷衍回避媒体的调查与监督,令百姓失望。我们将密切关注新洲区政府对待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人民监督报 记者熊建旺 陈建林 胡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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