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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捐你妹!-----观汉江集团捐款风波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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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4-12 10: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汉江集团工会号召全体职工为困难职工捐款,水都不少网友发帖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一时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鄙人不才,略谈几点:
一,该不该号召集团内部职工捐款?

一位貌似来自汉江集团工会的网友“汉江新闻”,搬出了“省总工会”的一些文件,它似乎成了本次捐款的理论依据。鄙人通读全篇,发现文件所述,都是一些扶贫济困的体制,机制建设问题,文件中提到“多方筹集资金”一句,也并没多少强迫工会会员捐款的意思。汉江集团工会领导深刻解读文件精神,以此为尚方宝剑,号召大家捐款,颇有点“拉大旗作虎皮”的意思。
当然,假如俺是工会领导,俺也会立刻号召全体职工捐款,这样至少有两个好处:一,俺部门可支配的资金多起来。二,政绩。不搞搞这些事,别人会说俺们工会吃得太撑,闲得蛋痛。
可能有人说了,那些捐款是专人专门帮助困难职工的,谁都不能乱动!
对此哥笑笑,俺不贪不占,去金华超市,利用给困难职工批量购买慰问品的机会,弄几张超市购物卡,你管得着吗?
其实国内各种捐款,除了极少数民间组织的,专人专项的捐款,比如水都论坛对心脏病女孩的捐助,能做到一潭清水,其他都很难说得清楚!如果您一定要弄清楚,去问郭美美小姐吧~~
二,真得是捐款自愿吗?
从网友爆料“处级1500,科级800,职工最少300”,从一些网友抱怨已经“被强捐”来看,“自愿”似乎只是一个牌坊罢了,谁当了叉叉,不言而喻。还是有些网友说的好:不是说自愿吗,那公布捐款账号吧,那才最真实,最符合民意!
三,汉江奇葩“花仙子”
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以,为维护领导的形象,表示领导的不易,此姝上跳下窜,跟帖若干,意犹未尽,甚至搬出“领导陪大领导喝酒喝到肝痛”这样地话,不得让人叹服-----仙子只应汉江有,散落水都是极品!这还不算完,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主人对自己的企业分配不均,对收入现状不满,抱怨几句,合情合理。这厮凭什么说出“觉得集团公司收入分配不公平可以出去混啊,哪里给钱多去哪里”此类的话?态度之蛮横,嘴脸之无耻,令人忍不住拍案而起,以砖击之,俺很想知道无耻的嘴脸,与俺手里的板砖熟硬?
四,俺号召大家像水都资深网友518学习------坚决抵制此次捐款!
要捐款是吧,那些拿年薪的高管,那些大大小小的科级,从你们的收入中,从你们的吃喝招待费中筹集资金吧,这是当下既解决问题又不触犯众怒的唯一途径!


另,俺是个心胸比较狭隘的人。此贴严禁拍砖,如有人敢对俺此贴表达不同意见与看法,依照水都论坛"长岭农夫"网友先例,俺保留随时向论坛管理层提出关闭议论此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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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4-12 14: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漫谈“中国式捐款”

    “中国式捐款”并非中国所独有,谈“中国式”只因本帖所说的捐款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一种集体行为。

    捐款,是一种爱心行为,是一种源自于内心的同情、正义的外在表现,是在做好事、做善事。
    中国人讲“人之初、性本善”,“做好事”在中国人内心深处认为是“本”,是本来就应该做的。所以,你做了十件好事,大家不一定记住你;但如果做了一件坏事,大家就一定记住你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就是这样来的。
    第一个问题:你捐了吗?
    在很多人眼里,遭遇重大灾难(比如汶川地震)、情况特别值得同情(比如动车事故中的小依依)之际,捐款是爱心最直接的体现。你捐了款,说明你有爱心;你没捐款,说明你没爱心。捐款一时间成了你“有没有爱心”的度量器。

    你捐了,大家不一定记住你;你没捐,大家一定会记住你。所以捐了款的人很多都希望别人知道自己捐了款。于是,捐款中就出现一个现象:实名登记、公示上墙。一个单位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捐款公示名单一上墙,很多人一是关心名单里自己列出来没有,二是关心哪些人没捐。

    “这么大的事,×××居然不捐,太没爱心了@#%……&*”。没捐的人可就有压力了,“别人都捐,我不捐不好吧”。于是,虽然捐款要求是“自愿”,为了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示名单里,违心的“被强捐”多了去了。

    名单公示了,人名后面还跟着个捐款额,最后有个捐款总数的统计,捐款组织者也大大方方地证明自己妥善保管并全额上交了善款。

    第二个问题:你捐了多少?

    估计大家都记得,汶川地震捐款时,网络上流传最广的是“企业捐款排行榜”、“艺人捐款排行榜”,以捐款多少来排列企业、排列艺人,并与其社会责任划等号。照这样看的话,在央视组织的捐款晚会上捐款一亿元的加多宝(当时其主要产品是王老吉)应该是最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之一。

    但随后出现一个“封杀王老吉”的网络推手事件:“加多宝太狠了,一次能捐一亿,为了‘整治’这个嚣张的企业,买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买一罐!”回过头来再看这个事件,这一亿元明明就是广告费,这个利用“爱心”的商业行为确实是太狠了。

    捐款公示名单在墙上,不捐,会遭指责;捐少了,别人笑话;捐多了,自己又有点舍不得。究竟捐多少才算尽到了“爱心”呢?

    这时候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诞生了:搞一个捐款参考标准吧。有了参考标准,不想多捐的有了理由,不知捐多少为好的有了标准,皆大欢喜,面子也顾了,钱包也顾了。

    更有甚者:反正都要捐,工资里按标准扣不就完了,还取款交款再存款,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有些捐款不搞实名登记,名单也不上墙。捐款时聚在一起,不捐不好吧,大家看着呢;走到捐款箱前投钱时,一定要把票子展开,让摄影摄像的拍清楚:我捐了500,不是300……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是“有组织地”捐款?

    央视一台捐款晚会,能为汶川地震募集12亿元的善款。如果央视在街头设个流动捐款箱,这12亿元不知要募集到什么时候。

    有组织的捐款活动与自由捐款活动相比较:一是前者的公信力明显高于后者,本单位组织的捐款活动和街头流动的捐款箱,如果你真想捐的话,你会参加哪一个?二是前者募集到的善款明显高于后者,有了前面所述的问题,这个就不难理解了。

    中国习惯搞集体运动,集中力量办大事。电影《2012》里,当主人公看到规模宏大的方舟时感叹到:只有交给中国人才能完成这个任务。地震数年后乱象依旧的海地灾民看到2011年的汶川时羡慕地说:只有中国才能办到。

    这些,都需要“有组织地”进行。中国人认可也习惯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包括本应是民间自发参与的、体现个人意愿的“捐款活动”。水都论坛上有网友想踏青甚至还询问“哪位论坛达人‘组织’一下”?

    第四个问题:是谁造成捐助对象困难的?

    有人说:收入不高造成的。有人回应:如果你家里有个肾衰竭病人,即使你年收入10万元,你也是困难的。

    “年收入10万元,你也是困难的”。分析造成捐助对象困难的深层次原因,应该是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不健全。

    现在需要社会捐款进行援助的无非下面五种情况:看不起病的、上不起学的、遭了天灾的、遇了人祸的、没有人管的。

    应该承认,这几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地完善,养老保险逐步覆盖城乡,新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大病救助机制逐步建立等等。但应该看到,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带来的后遗症仍具影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还较低,社会救助体系很不健全,得了大病看不起、遇到大灾困难多的大有人在。

    这几年,水都论坛相继发起多次募捐活动:市一中高三困难女学生、先天性心脏病患者、郧阳师专遇车祸女生、浪河小学患癌症女生……不外乎前面所说的几种情况。

    所以,有组织的捐款活动,应该是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的一个救助补充活动。

    第五个问题:捐款是“定向捐款”好还是“统一分配”好?

    这个不好说哪个好,只能说各有利弊。

    去朝鲜旅游一般会安排参观幼儿园,小朋友们的文艺表演那是相当不错的。出境前游客都会带一些纪念品送给小朋友。但幼儿园在收纪念品时会说一句话:交给我们统一分配吧,纪念品都给那个最乖巧的报幕员,其他小朋友会自卑、伤心的。

    汶川地震中,都江堰中学、北川中学损失惨重,新闻报道也相当集中。于是,许多捐款定向给这两所中学,建校只需1000万,收到捐款3000万,怎么办?要建的学校可不止这两所。分点钱出来建别的学校吧,违背捐款者意愿,同时有挪用善款的嫌疑。都留给这两所学校吧,其他的学校还眼巴巴地盼着呢。

    “会叫的娃子有奶吃”。社会上需要救助的人很多,被媒体报道、被大家关注的,能得到更多的捐助。同一个病房,同样两个病号,同样需要50万元,一个被关注得到100万捐款,一个没被报道没人给他捐款。100万的善款是应该匀给两个人用呢还是应该全部给定向受捐的那个人?有些有良心的受助者,会把多余的善款转给需要的人用,有些则不会吐出多余的善款。

    所以,“定向捐款”利于被捐助个体摆脱困难,“统一分配”则更利于需要捐助的群体的需要,不好说哪一种更好。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致力于“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社会捐款的红十字会,遭遇到信任危机。这事,也影响着其他慈善机构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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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4-12 15: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前年的一个帖子中我写到:爱心,我一直不认为它是一种公民责任,我一直不认为它是一种道德负担。但总在不经意间,我们人为地把它推演成一种责任、一种负担。当捐款多少与爱心多少划等号时,当是否作为与道德高低划等号时,爱心就变质了……爱心其实很简单、其实很单纯,我一直认为爱心就是一种真情流露,不要把它当成责任、负担。

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市一中一名高三女生家庭困难一度要辍学,水都论坛发起了一个捐助活动,我到银行给捐款账号上捐了500元钱,并短信告知给受捐者。那名女学生很懂事,晚上给我打了个电话道谢,当我听到“谢谢”两字时,感觉真是好极了。在水都论坛发起的捐助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浪河小学患癌女学生、师专车祸女生等活动中,我一方面自愿向她们捐款,另一方面发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发出捐款倡议。所有捐款活动,我都是自愿参加的,都是不记名捐款。

我坦陈,在印度洋大海啸、汶川大地震、玉树大地震、舟曲泥石流、西南旱灾、丹江口市8·5洪灾等“有组织的”捐款活动中,我的捐款有些是自愿,有些是碍于面子非真心的。但我更喜欢按自己的心愿参与其中。记得去年有一次“有组织的”捐款活动,捐款箱放在办公楼门口,是不记名的自由捐款,下班时刻意晚点走,一个人走到捐款箱前投入200元。

“你捐了吗?”、“你捐了多少?”这类问题在西方是私人问题,是如同“你多大了”、“你收入多少”之类的个人隐私。但在中国,集体意志远高于个人人权,人们已经习惯于询问并且公布个人隐私。正是这种习惯,将本应“真情流露”的“爱心”,异化为道德评判的标准。捐款,已失去了“爱心活动”原有的意义,成为集体或个人展现道德水准、责任高低的舞台剧。

什么时候,捐款回归其爱心的真我,那才是中国慈善事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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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4-12 16: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捐款,应该纯粹属于自愿的原则,512汶川大地震,每个人都在捐款,都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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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宁波市 2013-4-12 18: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捐款需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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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4-13 09: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不了解情况 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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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4-14 21: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西北戈壁滩上交通工具严重缺乏,需要有志之士捐助。

还听说戈壁滩上最给力的交通工具不是骆驼,是能在草原沼泽泥泞中都能前行的一种特种马,叫泥马。

于是乎口号响起:捐泥马戈壁去!捐泥马戈壁去!捐泥马戈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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