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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中朝、通讯员蔡克智、陈曦)昨日,阳新县陶港镇上徐村非法采伐香樟林的案犯罪嫌疑人陈敬龙到阳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标志着这一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成功告破。
本报2月2日4版《香樟林遭遇“鬼剃头”》见报后,阳新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刑事立案,成立办案专班。据调查,2011年上半年,阳新县陶港镇上徐村袁均立组理事会以袁知敏(村主任)为首,将该组集体所有太麦垴山场的马尾松和天然香樟林木作价20万元抵给袁知敏姐夫丛云作修路款,丛云将该山场林木又转给杜芬良砍伐利用。2011年10月,杜芬良在办理了采伐马尾松蓄积90多立方米的许可证后,对该山场的天然香樟实施了采伐(蓄积22.6立方米,已立案处理)。2012年12月,杜芬良又将该山场剩余林木转让给了木港镇岩下村的陈敬龙砍伐利用。当年底,陈敬龙在没办理香樟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对该山场天然林香樟进行了砍伐。 据勘测,陈敬龙共砍非法伐天然香樟1105株,林木蓄积量为157.3 立方米。该局刑事立案后,迅速组织力量多次对陈敬龙进行抓捕,但因陈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抓获未果。为早日破案,阳新县森林公安局联系陶港镇政府、木港镇派出所、陈敬龙家人等,多渠道劝说,昨日,陈敬龙到阳新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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