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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3 2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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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莲花村一组村民,现居住莲花村孔家嘴地段三十年,国际康城转盘附近,本姓所居住房是1984年从莲花村购买的,当时此处是村水产养殖场的办公室,加之四周都是莲花村一组的田地,本姓通过小组协调,将汪姓家族的责任田地大部分调到该处,种蔬菜、果树、风景树,三十年来一直耕种至今。1994年,原警官学院征用该地块,但至今仍未使用。近两年来鄂州大学通过非法手段,将此地强制吞食。
2013年4月10日晚上9点半左右,鄂州大学喊上黑道流氓几十人,两台铲车强制将挂果200-300斤的桃树、橘树、蔬菜等,树460棵,菜地面积约15亩全部摧毁,情形极其恶劣,当时本姓家族汪厚金、汪厚志在场,前去阻止,被他们连拖带拉,完全不顾两位已经是70多岁的老人。当时我们报警,当地派出所也抓到两名不法分子。
次日,我们找鄂州大学讨说法,他们居然振振有辞,他们一切做法都是按程序来,都是合法的,并扬言随便我们去告。合法?合法为什么不大白天光明正大的来?为什么要晚上偷偷摸摸的来?合法?合法为什么喊社会流氓几十人来?难道你鄂州大学就没人了?合法?对两位70多岁的老人动粗也合法?
时隔两日,4月13号、星期六,大学那边又出动铲车两台,十几个青年人,在无任何通知我们,在我们没有允许的情况又强制性的将菜地填土,报警电话打了几多次,当地派出所也出警几次,每次警察一来说几句就走,警察走之后他们又开始填。根本就阻拦不住,莲花村、凤凰办事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我们都跑过,市长热线也打过,无奈今天星期六,基本都无人上班,也有值班的,不过都是敷衍了事。他鄂州大学也曾说,4月15号星期1的早上去村里协调处理,可是你在没处理之前,在没经过我们同意之前就动工?你鄂州大学哪来那么大的权力?你难道能只手遮天?如此罔顾老百姓的利益?
中国土地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何况此片土地我们一直耕种至今,鄂州大学这次强制摧毁菜地,果树严重违背了我国土地法、园林法,违背了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所以本姓家族强烈反对,鄂州大学负责人必须出面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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