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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公安经侦正副队长刘伟及妻子汪兰明非法集资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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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4 16:15:05 |阅读模式
贼办贼案 拖延8个月无结果
知法犯法 鄂州公安经侦正副队长非法集资千万元
新闻调查周刊首席记者 王炳洪
   非法集资过千万元,事发后办案方拖而不决拼命捂盖子,原来是案件嫌疑人为鄂州公安局鄂城分局经侦大队前任副队长,办案人却为知法犯法参与非法集资的现任大队长,此案涉及84人,其中30余人为鄂州公安局和分局中层干部,涉案金额达1923.4万元,其中公安人员涉案金额达千万元,如此知法犯法的集体窝案为建国以来罕见。
   此案主角刘伟及妻子汪明兰在鄂州公安局及下辖分局的干警眼里是了不起的能干人:早在2005年,汪明兰就白手起家经营了一家银楼,刘伟打着共同致富的旗号,在公安局内部游说同事入资。金钱的无穷魅力让这些国家公务员们铤而走险,纷纷将资金投入刘伟及其妻子摊开的大馅饼里,而银楼的公安局合伙人背景又让社会上更多的人相信刘伟及其妻子的融资行为,非法集资的口袋越撑越大,谁也不知道,真正投入银楼的资金却只有百万元!大部分集资来的资金被此二人用在购房、装修、孩子结婚、赴澳门赌博等等个人挥霍上,刘、汪二人的所谓融资实则为集资诈骗!直到2010年7月,部分受害人发觉受骗,向鄂州公安局鄂城分局报案。
   于是,荒唐的事情发生了。
   报案人不知道,这个刘伟原来就是鄂城公安分局的前经侦大队副队长,至案发仍属于退二线国家干部;而更荒唐的是,在接到报案18天中,包庇、袒护、迟迟不受案,给了案件嫌疑人足够的时间销毁账目、转移资产,也为部分涉案干警捞回自己的资金赢得了时间。可怜那些报警人,还反复向鄂城经侦大队队长胡慧申诉,请他主持正义,尽快将案件嫌疑人捉拿归案,却不知胡慧也是刘伟集资诈骗案的参与者,这真正成了贼办贼案,执法不严。本该遵守的回避制度在鄂城公安分局成了一纸空文。
   为了尽快挽回自身的损失,涉案的干警们置明显的案件事实及办案程序于不顾,故意拖延贻误了办案,让荒唐的事情一再发生:在报案人反复向鄂州公安分局及湖北省公安厅申诉后,办案人员又人为地割裂本案事实,指黑为白,将本是共同犯罪的汪明兰反作为受害人任其逍遥法外,仅对刘伟立案侦查,并避重就轻地向检察机关报送材料,极力为刘伟开脱减轻罪责,罔顾法律及其他受害人被诈骗的血泪事实,为一己私利,肆意践踏法律尊严。
   而今,8个月过去了,除了公安局部分内部人员的涉案资金完璧归赵,尚有近千万元的社会其他受害人的血汗钱无法追回,这起鄂州公安局内部集体涉法违法的行为被死死地捂住盖子,企图成为永久的秘密不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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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4 16:16:17
希望 编辑不要再删除帖子  这是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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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4 16:17:36
大家 如果都不对社会丑陋漠不关心  有一天你遇到困难 众人也会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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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4-14 16: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鄂州市公安局个别人胆大包天!
集资诈骗近二千万,用于投资仅一百多万,绝大部分集资款为非法占有。
对于这样的嫌犯,公安局竟然让其逍遥法外。
天理不容!
法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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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5 10:44:34
贼办贼案,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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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5 10:45:09
又不让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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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5 16:57:23
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拿百姓俸禄,还继续搞这种坑蒙拐骗,性质实属可恶可恨。希望此事件能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杀一儆百,体现国家法律的尊严与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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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5 17:03:49
有关部门要彻底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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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4-15 17:15:14
呼唤社会正义,不能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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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4-15 18: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立马捉拿公犯,查清事实,理清账目,如此全国罕见的诈骗案,公安渎职,司法丑闻!强烈建议把此贴同步发到凤凰网的论坛去,让更多的人看看。。。。。
看看新时期的内陆司法文明进程???
公民的权利被肆意践踏???
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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