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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南京市 2013-4-17 14: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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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价房服规[2013]8号
市各旅游参观点: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五一”和“十一”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优惠的通知》(鄂价工服[2013]47号)文件规定,全省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参观点门票,在“五一”、“十一”期间全部实行优惠。现行门票价格在50元/人次以内(不含50元)的,降价25%;50元/人次(含50元)至100元/人次(不含100元)的,降价20%;100元/人次(含100元)以上的,降价15%。现将我市2013年“五一”、“十一”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各旅游参观点“五一”、“十一”期间优惠门票价格分别为:龟峰山“五一”期间门票价格每人次102元,“十一”期间门票价格每人次48元;杏花村“五一”、“十一”期间门票价格每人次23元;五脑山“五一”、“十一”期间门票价格每人次23元。
二、门票优惠时段:“五一”期间实施门票降价时限为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十一” 期间实施门票降价时限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
三、“五一”、“十一”期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也可对游客实施优惠。
各游览参观点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政策,切实抓好落实。在节假日前更换门票价格标识牌,并采取适当方式做好门票更新工作。市物价局将对游览参观点落实降价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降低门票价格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
麻城市物价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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