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武昌大道318号的赵女士反映,自家的房子有两个房产证! 这两本房产证写的地址都是“南门村9组2单元底层4号部分”,而房屋所有人却分别是赵炎清、夏汉中。面积分别为40.21和56.41。 赵家是当时南门村9组的拆迁户,1995年的时候,鄂州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这里进行了开发,其法人代表就是夏汉中。由于当时赵家房屋面积较小,只够还41个平米的,但是小区开发最小的户型也有八九十平米,于是赵家一次性将2.3万元差价房款付清。但是没想到,1996年开发商将鄂城区房产部门颁发的房产证送来的时候直接给了家里的两位老人。当时老人也不认得字,也不懂得什么法律。到了2005年要在市房产局换证的时候才发现是两个证,而且一个赵家的名字,一个是开发商法人代表的名字。 两个证都是真的,但是赵家希望能两证合一证。毕竟自己是缴纳了剩余房款的,2011年建筑商也为他们开了相关的证明。但是当初的开放商如今找不到了,联系不上了。赵家人住得实在是不安心,不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