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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网讯(记者谢红艳 吴一篇 通讯员熊德芬)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对2012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在6月份发放。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水平为我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即对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66元的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进行调整。
另外将继续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享受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年龄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待遇予以适当倾斜;继续对2000年12月31日前、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副高级技术职称且被单位聘用为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待遇予以较大倾斜。
据了解,这是自2005年来,国家连续第9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省统一部署,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1至5月的待遇在6月份连同当月养老金予以补发。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市44000余名企业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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